镇雄县公平竞争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镇雄县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
来源:镇雄县公平竞争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26
按照《 (略) 公平竞争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和抽查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自查抽查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统筹组织情况
2023年3月组织召开了镇雄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对今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安排,同时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对各成员单位开展培训。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公平竞争委员会的通知》(昭政办发〔2023〕49号)中关于公平竞争委员会的组织架构和成员构成,整合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和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职能职责,成立了镇雄县公平竞争委员会并印发了《镇雄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镇雄县公平竞争委员会的通知》。
(二)审查机制建设情况
镇雄县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序开展。镇雄县公平竞争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镇雄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镇雄县违反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回应工作机制》(镇竞争审办发【2021】4号)。公平竞争委员会整合之前,成员单位均建立了内审机制,7个成员单位建立投诉举报回应机制并公示了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电话。
(三)认 (略) 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清理
2023年1月以来,镇雄县出台、 (略) 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性文件、招投标公告等共52件,均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经审查,没有违反公平竞争情况,也未发现我县存 (略) 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四)购车补贴政策措施自查自纠情况
根据各部门报送材料来看,县能源局严格按照相关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对可以享受购车补贴需要协助办理相关业务的人员或单位,按照简化程序、从快办理的原则开展工作。并大力宣传购车补贴相关政策措施,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的相关补贴政策,倡导低碳环保、节能高效产品的推广应用,促进风能、光伏(太阳能)、氢能等新能源在镇雄的发展。
二、存在问题及困难
(一)人员专业性不强,审查质量不高。各成员单位因为人员调整频繁,负责审核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强,不能深刻领会国家对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规定,造成审查质量不高。
(二)自主审查意识不强。个别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政治站位不高,主动审查意识不强,主要是对公平竞争审查意义和必要性缺乏深入了解。牵头部门只能督导,对各单位审查不到位没有约束机制,导致“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不能落实到位。
三、下步工作计划
加强工作指导,积极开展培训和宣传。县公平竞争委员会办公室要增加组织针对公平竞争审查的标准、对象的业务培训频次,积极推动成员单位提高公平竞争审查意识,严格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制度、规章和法律的宣传。扎实推进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面落实,进一步做好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增强各成员单位公平竞争审查能力。
镇雄县公平竞争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