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地镇田中村2024年度一事一议范 (略) 建设工程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本项目于2024年10月8日下午16∶00在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采取县内公开招标,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灵地镇田中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清流县灵地镇792县道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福建省帆远 (略)
地址: 清流县龙 (略) 398-13号
邮编: #
联系人:小陈 电话:#
3、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灵地镇田中村2024年度一事一议范 (略) 建设工程项目
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方式:县内公开招标
4、中标候选人顺序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福建 (略)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闽知建(福建) (略)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福建 (略) |
5、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1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10月9日至10月11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招标人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审人员有由招标人委派3人(或3人以上单数)。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