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揭东区阳 (略) 85MW复合型光伏发电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揭东区金溪大道矿 (略) 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办公大楼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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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揭东区阳 (略) 85MW复合型光伏发电综合利用项目 | (略) 揭东区阳 (略) | (略) 揭东区龙尾镇龙珠村、美联村、东湖村、石坑村 | 广东 (略) | 本项目建设85MW复合型光伏电站、1座110kV 升压站和配置一套容量为 8.5MW/8.5MWh 的储能系统。项目总投资5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 1、水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内食宿,无生活污水产生。运营期员工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回用管理区绿化;光伏阵列清洗废水流至光伏板下方鱼塘作为鱼塘 补给用水或板下农作物灌溉,不外排。 2、废气治理:施工期避开大风时段,通过洒水抑尘,降低运输车辆行驶速度,运输车辆进行封闭和覆盖。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3、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避免使用爆破,高噪声施工时设置屏蔽物,中午和夜间禁止施工,施工点尽量远离居民点,施工车辆路线避开声敏感区;运营期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措施。 4、固废处置:施工期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废弃零部件外售回收单位回收利用。运营期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旧光伏组件在升压站暂存区暂存后由厂家回收。废变压器油、废含油抹布、废旧蓄电池等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间,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略) 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