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 (略) ( (略) - (略) )施工/标段
招标答疑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潜 (略) 络提问进行答疑,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问1:《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术语解释中规定:“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道路与桥梁、给水排水、结构、机电、燃气。其中,道路与桥梁专业:道路与桥梁、桥梁与隧道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公路工程、交通土建、 (略) 道路、道路与铁道工程、隧道、市政工程。给水排水专业:给水排水、建筑水电、建筑环境与设备、环境工程、管道工程。结构专业: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土建、房建工程、土木建筑。机电专业:暖通、给水排水、电气、机械设备、焊接、自动化控制、建筑环境与设备,名称中含有“机电”、“电气”或“机械”的。燃气专业:燃气工程、燃气储配与应用、城市燃气输配、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石油天然气储运。” 请问本次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是否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术语解释中的规定执行?
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中“注3”,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 (略) 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
提问2:请明确管廊上方15米远期绿化带土方是否回填与与人行道同高,回填完成后表面是否需要设置绿化。
答:管廊上方15米远期绿化带土方回填需与人行道同高,其余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
提问3:请明确除1#、2#、3#管涵之外的丹土地右支渠是否在本标段施工范围内。
答:除1#、2#、3#管涵之外的丹土地右支渠在本标段施工范围内。
提问4:招标文件264页“附表五 危大工程清单”中罗列了顶管工程,但根据基坑支护与降水施工图,本标段管廊均为明挖施工,不涉及到顶管工程,投标文件中是否可以删除该项。
答:1、现将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附表五 危大工程清单”作出修改,具体如下:
危大工程清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 |
序号 |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
1 | 开挖深度超过3m (含3m) 的基坑 (槽)的土石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2 | 混凝土模板搭设高度大于5m以上 |
…… | |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 |
序号 |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
1 | |
2 | |
…… |
2、将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总说明3.6.5.4 条“(26)本项目涉及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有开挖深度超过3m (含3m) 的基坑 (槽)的土石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混凝土模板搭设高度大于5m以上、顶管施工等,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安全防护措施;如需补充,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满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设计要求,涉及的费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招标清单已列明的措施项目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修改为“(26)本项目涉及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有开挖深度超过3m (含3m) 的基坑 (槽)的土石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混凝土模板搭设高度大于5m以上工等,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安全防护措施;如需补充,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满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设计要求,涉及的费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招标清单已列明的措施项目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
提问5:现场踏勘时,在项目场地内和周边暂未发现临水临电接驳点,请明确临水临电接驳点位置或接驳方案。
答:本工程施工用水、电、讯接入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招标人:成都天府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通建设工程 (略)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