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我局对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4-*/* 传真:0314-*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 邮编:*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示日期 |
1 | 承德燕能宝石山风电场项目22 (略) 送出工程公示版-承德燕能宝石山风电场项目22 (略) 送出工程.pdf | (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合永镇、围场镇 | 承德燕 (略) | 河北五骏 (略) | 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5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