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曲周县重点河渠防洪排涝治理建设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 曲周县 (略) 以 曲审批投资研字【2024】5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曲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曲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河北省曲周县重点河渠防洪排涝治理建设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地点:曲周县。建设规模及标准:(1)堤防水毁修复工程。主要任务是对老漳河、滏阳河和老沙河水毁段进行修复,其中老漳河水毁修复 5.6km,滏阳河水毁修复 5.0km,老沙河水毁修复 0.6km。(2)涵闸整治工程。对曲周县重点河渠的水闸工程进行改造,主要包括拆除重建东风渠上的叶庄闸(设计流量 5m3/s),新建沙东 (略) 庄闸(设计流量 165.5m3/s),移址重建王封干渠的王封闸(设计流量 113.7m3/s),拆除重建老沙河上的呈孟闸(设计流量 291m3/s)。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专题报告(设计)等前期工作文件编制,应根据审批要求和项目法人的需求,提供相应服务。(注:相关专项设计等,投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竣工验收完成止。质量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且通过有关部门批复。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不限于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内容。勘察服务,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服务)、施工图设计、项目建设实施等各阶段的勘察,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测绘、勘探、取样、试验等,查明、分析和评估地质特征和工程建设条件,制订勘察纲要、编制勘察报告,以及提供设计施工期间相关的勘察伴随服务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设计服务,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服务)、施工图设计、项目建设实施等阶段的服务工作。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设计文件及附件、招标服务、施工所需的图纸及技术要求、相关专项设计、按规程规范所需的科研实验工作(如:物理模型试验和数值模拟分析等)等,以及提供项目建设期间相关的设计伴随服务和发包人要求的其他服务。移民征迁服务,包括:移民征迁安置规划和实施阶段的相关设计及服务、综合设代工作、专项设施迁(改)建方案相关服务等。其他服务,包括:影响工程审批及建设所需的咨询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如:资金申请报告编制、配合建设投资运营方案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勘察资质: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级资质(岩土工程、工程测量),或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设计资质: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提供完整的近三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略) 至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特别提醒:本项目实行分散评标、双盲评审。分散评标:在交易中心封 (略) 内对招标人代表、代理机构人员与评标专家实行物理隔离,实现“分散”评标,实行“同标不同室、同室不同标”模式;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并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勘察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及高级(含)以上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超过 2 家,(2)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3)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负责缴纳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01 00:00:00 至 2024-11-05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能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1-2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能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能 (略)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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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许书刚0310-*;招标代理机构:杨小雪 0310-*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曲周县发 (略)
电话: 0310-*
电子邮箱: *@*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河北省曲周县重点河渠防洪排涝治理建设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 投标人 | 900 |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曲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煜忠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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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曲周县 | 地址: | 曲周县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许书刚 | 联系人: | 杨小雪 |
电话: | 0310-* | 电话: | 031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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