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废塑胶交易与回收加工贵州中心项目项目受理公示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医废塑胶交易与回收加工贵州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8月09日-2023年08月22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0851-*(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10个工作日内)
项目名称 | 医废塑胶交易与回收加工贵州中心项目 |
环评报告书(表) | 医废塑胶交易与回收加工贵州中心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
建设地点 | (略) 花溪区燕楼镇谷蒙村G(14)016号 |
建设单位 | 贵州保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 (略) |
受理日期 | 2023-08-09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