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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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年宁陕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2023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主要功能或目标:根据印发的《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环发[2011]18号)要求,开展宁陕县2023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确保渔洞河、双河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长安河、汶水河、洵河、蒲河、池河等5条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环境质量保持在国家Ⅱ类标准以上,两场(厂)稳定运行,声环境质量、农村环境质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地下水水质等达到标准要求。;需满足的要求:一、地表水监测点位汶水河筒车湾镇许家城村河道、旬河江口镇沙坪村沙坪桥、长安河青草关断面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基本项目,及流量、电导率频次每月监测1次,全年12次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点位宁陕县鱼洞河水源地、双河沟水源地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的基本项目、表2的补充项目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共62项频次每季度监测1次(第一个月1-10日)三、污染源执法监测点位宁陕县污水处理厂、江口镇污水处理厂项目(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与表2的19项基本控制项目(2)宁陕县污水处理厂:在线装置比对监测频次(1)污水处理厂执法监测每季度1次(2)在线装置比对监测每半年开展1次四、垃圾填埋场监测点位宁陕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江口镇垃圾填埋场项目地下水水质、厂界恶臭、*烷频次每季度1次五、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宁陕县城中心广场、滨河公园入口等3个功能区 (略) 区域、城市道路 (略) 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频次(1)城 (略) 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在春或秋季(2)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监测每季度1次,每个点位连续监测24小时六、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筒车湾镇许家城村项目(1)环境空气质量:SO2、NO2、PM10等(2)地表水水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基本项目和电导率,表2补充指标,共29项频次每季度监测1次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和抽测范围(1)5个镇村:兴隆村、筒车湾镇、八亩村、皇冠镇、龙王镇的污水处理设施(2)抽测20%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化学需氧量和氨氮;pH、五日生化需氧量等频次(1)5个镇村:每半年监测1次(2)抽测2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年监测1次地下水监测点位宁陕县秦岭山泉饮品取水井项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常规指标中29项频次完成2次监测(丰、枯水期各1次)备注: (略) 严格按照各监测内容的技术规范进行监测,且出具的监测报告,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对监测结果负责。同时,针对水质变化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制作分析报告,指导当地做好水质保护工作。。 | 50.00 | 2022年12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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