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 (略)
2022年延庆区区级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会
公告
受北京市 (略) 委托,北京国 (略) 定于2022年5月7日(星期六)上午10: (略) 采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http:/ *** ),举办“2022年延庆区区级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交易的品种、数量
竞价采购2021年产玉米0.5万吨。
二、交易方式
疫情防控期间取消现场交易,本次竞价交易会采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http:/ *** )网上公开竞价交易方式。
三、竞价交易采购玉米有关要求
(一)质量要求
1.品种和等级
(1)品种。2021年国产黄玉米。同一标的的玉米,中标单位须在同一产地(省级行政区域)发运。
(2)等级及价差。等级应符合GB 1353-2018《玉米》二等及以上。底价以二等为基础价,相邻等级之间差价为40元/吨,最高结算标准为一等,不执行“半等级半增减价”。二等以下拒收。
2.基础质量指标
(1)质量指标应符合GB 1353-2018《玉米》二等及以上相关质量要求,其中:一等玉米不完善粒含量≤4.0%,二等玉米不完善粒含量≤6.0%;霉变粒含量≤2.0%;杂质含量≤1.0%;水分含量≤ *** %。
(2)储存品质指标应符合GB/T *** -2015《玉米储存品质判定规则》中宜存的标准;脂肪酸值(KOH/干基)≤ *** mg/100g。
(3)类型一致,不同类型比例不得超过2%。
(4)色泽气味正常。色泽气味符合新玉米的特征。籽粒、色泽不一致的,不同粒型、不同色泽籽粒之间的水分差不超过1.0%,可辅以脂肪酸值、品尝评分值等指标进行综合判定。对色泽气味异常,涉嫌新陈互混、以陈顶新的,拒收。
3.食品安全指标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玉米赤霉烯酮、黄曲霉毒素B1的含量应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的限量标准,其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μg/kg,玉米赤霉烯酮≤60μg/kg,黄曲霉毒素B1≤20μg/kg。
铅的含量应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限量标准,即:铅≤0.2mg/kg。
4.质量检验环节
入库玉米质量控制分前期把关(接收单位审核供货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视频核验等工作)、入库逐车检验、平仓检验三个环节。玉米须经接收单位逐车检验合格后,方可过磅检斤入库。各货位入库结束且平仓作业完成后,接收单 (略) 申请平仓检验。 (略) 委托北京市粮 (略) (以 (略) )开展平仓检验:检验合格的,该货位玉米转为区储备粮,退回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检验不合格的,中标单位和接收单位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二)对中标(供货)单位的工作要求
1.提供原粮食品安全检验报告。中标单位须对发运的玉米质量安全负责。须在发运前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按照现行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和限量标准,对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玉米赤霉烯酮、黄曲霉毒素B1、铅的含量进行检测,提供由检验机构出具并加盖检验机构资质标识章的原粮食品安全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须注明委托单位、存放地点、代表数量、送检日期、生产年度等信息(其中:委托单位应为中标单位;存放地点应与视频核实地点一致;样品代表数量总和应不小于中标数量;送检日期应为起始发运日期前一个月之内)。
2.提供原粮出库质量检验报告。中标单位须提供按照《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报告样式的通知》(国粮办发〔2005〕 (略) )规定样式,由出库地粮食仓库(单位)出具的《玉米销售出库检验报告》,供接收单位核验。出库检验报告中须注明粮食产地、收获年度、入库年度、扦样地点、代表数量、扦样日期等信息,并与该批次粮食的食品安全检验报告保持逻辑一致。
3.提供出库单据。中标单位应提供玉米的出库单据及相关明细,供接收单位核验。出库单据应注明检斤数量、检斤人员、出库日期等相关信息,并加盖中标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如委托其他单位发运的,出库单据可加盖发运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同时应提供中标单位出具的委托发运证明。
4.配合接收单位开展相关工作。中标单位应向接收单位提供具体出库地点信息, (略) 需相关材料,配合接收单位核验工作;应配合接收单位开展样品封存、票据核验、验质、检斤、入库作业管理等相关工作;应配合接 (略) 理商务纠纷。入库过程中,若中标单位对接收单位的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双方可对有异议的玉米与发运前封存的样品进行比对、复检。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中标单位应及时书面函告北京国 (略) (以 (略) ), (略) 牵头组织,在中标单位、接收单位、 (略) 的共同监督下, (略) 进行扦样、检验。检验合格的,由接收单位接收入库,检验费用由接收单位承担;检验不合格的,拒收,检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5. (略) 门开展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的 (略) 理工作。中标单位运入北京辖区的玉米, (略) 检验,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的,不得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需严格按 (略) 理: (略) 理的,须 (略) 在地区级粮 (略) 门按照相关法律法 (略) 理;在 (略) 理的,须 (略) 在地区级粮 (略) (略) 理地县级以上粮 (略) 门同意,并在 (略) 理地县 (略) 门共同 (略) 理。如发现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的,按照有 (略) 理。
6.竞拍标的限制。 (略) 或原市属粮食企业为母体的,其所管理或关联经济责任的具有竞价交易资格的企业,不得拍入库地点为本母体企业的标的,如中标视同无效, (略) 理(注释: (略) ,不得拍由本企 (略) 属或参股企业为接收单位的标的; (略) 所属或参股的企业,不得拍本企业或与本企业 (略) 所属或参股企业为接收单位的标的; (略) 所属各粮食储备库,不得拍本企 (略) 属或参股企业为接收单位的标的; (略) 所属各 (略) 属或参股的企业,不得拍本企业或与本企业同属一个 (略) 属或参股企业为接收单位的标的)。若中标企业有围标、串标、虚假竞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略) 将违法违规企业列入黑名单,两年内禁止参与市储备粮交易; (略) 门依法追究相关企业责任。
7.入库限制。承储单位及实际存放库点不得直接或间接为本承储库点储备粮油入库提供货源,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供货单位提供货源。
8.采购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中标单位应当按照《北京市储备粮采购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将中标标的整体转包或拆分分包,否则按照中 (略) 理,若出现合同纠纷,中标 (略) 责任。
9.发运地。中标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发运地,确需变更的,须书面 (略) 同意、经接收单位视频核验,中标单位方可从变更地发货。
10.违约责任。若平仓检验时,中标单位发运的玉米基础质量指标或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注:若本方案 (略) 列举的指标中有一项不合格,即可判定为此仓粮食不合格),中标单位承担违约责任:(1)燕谷公司扣除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2) (略) 将中标单位列入违约企业名单,两年内禁止参与储备粮交易。
(三)对接收单位的工作要求
1.核验粮源信息。鉴于近期全国疫情形势及管控影响,粮源核验环节由现场核验调整为视频核验,核验过程全程录像,建立电子档案并做好资料留存。玉米发运前,接收单位须按照中标单位提供的粮源信息,核验玉米产地、质量、数量情况,审核供货单位提供的《原粮食品安全检验报告》和《玉米销售出库检验报告》,通过电子视频方式双方共同扦样封存后,中标单位方可发货。
2.审核中标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玉米发运到库后,接收单位须对中标单位提供的原粮食品安全检验报告、《玉米销售出库检验报告》、出库单据及明细进行再次核验,不符合要求的,拒收。若审核中遇到技术疑难问题, (略) 研究解决。
3.对到库玉米进行逐车检。接收单位须对到库玉米逐车检验基础质量指标以及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玉米赤霉烯酮、黄曲霉毒素B1三项食品安全指标。所有检验指标均合格,该车粮食可检斤入库。
接收单位须做好食品安全指标的把关。(1)按照运粮车辆的到库顺序和10%的比例等距抽样检验铅含量。(2)入库过程中,如发现原粮食品安全指标超标情况,接收单位须立即通知中标单位停止发运并 (略) ,按规 (略) 门做 (略) 置工作。
4.落实信息化监管措施。接收单 (略) 实施信息化监管措施,保持视频监管系统正常运行;应当在玉米入库24小时内将质量、数量等数据录入北京市市级粮食管理平台;严禁无故不使用出入库“一卡通”系统;若信息化监管系统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应当在发现故障1小时内或实施维修1 (略) 报备。
5.做好与中标 (略) 理工作。入库过程中,接收单位须将逐车检验结果及时告知中标单位;若出现质量争议,会同中标单位按照有关工 (略) 理。若到库粮食水分或杂质超标,接收单位应拒收;中标单位与接收单位协商一致进行降水、 (略) 理的,双方应签订整理协议,明确相关整理费用,双方需保留整理前、整理后的质检、检斤单据备查,严禁不合格粮食入仓。
6.妥善保存原始单据。接收单位须妥善保存玉米入库相关资料,主要包括中标单位提供的各项材料、视频核验相关材料及封存的样品、逐车质量检验和过磅检斤原始单据、 (略) 理相关记录以及其他监督检查、 (略) 理、 (略) 理的资料,整理后存入质量档案,保存期限自粮食销售出库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确保入库玉米质量、数量全过程可追溯。
7.及时提交平仓检验申请。中标单位完成发运任务后,接收单位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平仓作业 (略) 提出平仓检验申请。
8.避免出现压车现象。接收单位须做好充足的接卸准备工作,备足接卸作业工人、检化验 (略) 需车辆、设备、器具、试剂,确保接卸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出现压车现象。若因接卸能力不足导致压车,接收单位应给予发运方合理补偿。
9.不得超限装粮。入仓过程中,须及时做好粮面高度的监测和预判,避免出现超装粮线的问题。入库结束后,及时平整粮面,平仓后粮面不得超过设计装粮线。
10.纪律要求。不得刁难客户、不得吃拿卡要、不得超量扣杂扣水、不得违规 (略) 。如有弄虚作假、推诿扯皮、玩忽职守、虚报瞒报等情况,一经发现, (略) 理。
11.违约责任。接收单位须对接收玉米的质量、数量、接卸储存作业安全负责,统筹安排接卸作业,并做好入库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四个购买”:(1)若平仓检验时,已入库玉米的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接收单位须按照结算价格购买;(2)若平仓检验时,接收玉米的基础质量指标不合格,接收单位须按照结算价格购买;(3)若在储存期间,发现玉米食品安全指标或基础质量指标不合格,由接收单位按照结算价格购买;(4)若在后期轮换出库时某标的出现多次流标,接收单位应按照当年最后一次竞价销售玉米的底价购买。
四、参加竞价交易会须知
交易提示: (略) 或原市属粮食企业为母体的,其所管理或关联经济责任的具有竞价交易资格的企业,不得拍入库地点为本母体企业的标的;参会企业不得借用其他企业资质参与竞价,也不得代其他企业竞价。如中标视同无效, (略) 理。
疫情防控期间,会员单位竞价前应充分考虑疫情等影响因素,了解实 (略) 在地区的疫情防控政策,谨慎合规进行交易。
参与交易的会员单位按规定时间准时进入专场,按顺序逐一参与竞价。
竞价会员单位须是本次采购货物承储单位以外的加入北京国 (略) 粮食购销及经营企业资源库会员,同时具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资格。
本次交易会报名截止时,单一品种报名会员单位少于3家(不含3家), (略) 有权取消此品种的竞价交易。
参会企业的竞价交易品种应与报名时意向品种一致, (略) 理。竞拍的最大数量不得超过最高限量。
报名期间,交易品种和数量可在报名截止前更改。参会企业预缴 (略) 报品种和数量相符,否则无法参与交易。
(一)已注册成为北京国 (略) 粮食购销及经营企业资源库会员,同时已取得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资格的会员单位,无须办理手续,可直接报名。
(二)未取得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资格,但已注册成为北京国 (略) 粮食购销及经营企业资源库会员的企业单位,应按照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的规定,在企 (略) 在地关 (略) 办理资格并取得密钥。
(三)既未取得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资格,又未注册成为北京国 (略) 粮食购销及经营企业资源库会员的企业单位,应按照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规定,在企 (略) 在地关 (略) 办理资格并取得密钥。并到北京国 (略) 按规定注册办理会员。
办理北京国 (略) 粮食购销及经营企业资源库会员的企业单位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本单位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经办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北京国 (略) 粮食购销及经营企业资源库登记表》
5.《网上报名和网上交易承诺书》。
6.《交易授权委托书》。
相关样 (略) (http:/ *** )网站上查阅和下载。
(四)以上企业单位应遵守北京市储备粮油相关文件的规定,遵循北京市地方储备粮油竞价交易会当期交易公告和交易细则,遵守北京国 (略) 交易流程、承认北京国 (略) 《会员章程》,方可进场参与北京市地方储备粮油竞价交易。
(五)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
1.保证金:参与竞价采购玉米的会员企业,须预缴交易保证金1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50元/吨。
若中标单位无故违约,北京国 (略) 将违约单 (略) 违约单位黑名单,两年内禁止违约单位参与北京市延庆区储备粮油采购交易和销售交易。
保证金在竞价交易会前,既2022年5月6日16:00时前必须到达北京国 (略) 账户,否则无法参与竞价交易会。参会单位的保证金,必须由本单位直接支付,不得由其他企业或个人垫付、代付。
开户名称:北京国 (略)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安门支行营业室
(略) : *** 3318
2.交易服务费:交易成交后成交单位按成交金额的2‰ (略) 缴纳交易服务费。
3.成交企业的保证金在合同完全履行后, (略) 依据北京市燕谷 (略) 出具的“关于《北京市储备粮油合同》执行情况的证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可抵顶粮款。
4.会员单位退款账户以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绑定账户为准。
(六) (略) 确定交易资格后,将交易单位代码、电子密钥和交易密码及相关资料移交交易代表。单位代码、电子密钥和密码等为会员企业的交易资格凭证,属会员企业的商业机密,需妥善保管。如丢失或泄漏,应在第一时间内书 (略) 进行补办。由于丢失或泄露代码、电子密钥和密码等造成的损失由会员企业自行承担;因公共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造成交易中断的, (略) 有权推迟或暂停交易;交易代表因其自身网络或终端设备等原因不能正常交易的,不影响整体网上竞价交易的正常进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参会企业自行承担。
五、报名和咨询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5月6日9:30起至16:00止。
报名规定:本次报名全程采用远程网上报名方式,请参与会员企业按时登 *** 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http:/ *** )同时进行报名。
联系电话:010- *** 联系人:赵菁菁、姜薇
咨询时间:2022年5月6日9:30至16:00,对参加本次交易会的相关事项、网上竞价交易操作进行咨询和解答。
六、竞价交易会及样品展示时间、地点
竞价交易会时间:2022年5月7日上午10:00。
竞价交易会地点:本次交易会取消现场交易,所有交易均采用网上公开交易方式。参加交易会的企业请按时登 *** 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http:/ *** )。
七、其它
(一)交易品种、数量如有变更另见公告。
(二)本公告由北京国 (略) 负责解释。
北京国 (略)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