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经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 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相关要求
* -0 * 号地块:
( * )地块位置:澉浦镇东至堰山路、南至御 (略) 、西至赵家桥港、北至规划道路;
( * )出让面积: * 3平方米;
( *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
( * )规划容积率:1.7-2.6;
( * )规划建筑密度: * %- * %;
( * )绿地率: * %- * %;
( * )土地出让年限: * 年;
( * )土地开发程度:按现状;
( * )开竣工期限:交地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合同约定开工日期 * 个月内竣工验收;
(十)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 万元。
(十 * )该宗地不得分割。土地复核验收后需土地转让的,必须先达到税收约定标准,或约定的税收标准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十 * ) (略) 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义务,可以直接向 (略) 市地 (略) (地址: (略) 市洪兴路 * 号,电子邮箱: * * .com)汇交地质资料,也可以委托承担地质工作的单位汇交,并应当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汇交 。
* 、竞买资格要求
( * )竞买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被列入海 (略) 黑名单、拖欠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 * )申请人参加报名前需通过 (略) 项目准入评价,并在报名时须将《 (略) 工业投资项目准入意见书》(见附1)上传至 (略) 省 (略) 上交易系统。
* 、申请程序:
( * )数字证书(CA认证)的申请办理
(略) 实名认证制度,竞买人应到持 (略) 核 (略) 上交易关联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略) (略) , (略) 市 (略) 区西 (略) 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 * 层),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数字证书(CA认证)办理流程可在 (略) 省 (略) 上交易系统报名首页查看。
( * )挂牌文件取得
竞买人可于 * * 年2月6日至 * * 年2月 * 日登录“ (略) 省 (略) 上交易系统”浏览、查阅和下载出让地块的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 (略) (略) 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2.出让公告;
3.出让须知;
4.地块规划条件;
5.地块控制红线图;
6.承诺书;
7.竞买申请书;
8.《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样本);
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 .《 (略) 工业投资项目准入意见书》;
* .《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样本);
12.其他相关资料。
( * )网上竞买申请
竞买人可于 * * 年2月6日至 * * 年2月 * 日登 * “ (略) 省 (略) 上交易系统”,认真阅读《 (略) 省 (略) 上交易系统规则(试行)》及《 (略) (略) 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按要求填报相关资料。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只有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地块竞买。
* 、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 * )挂牌起始时间: * * 年2月7日9: * 时;
( * )挂牌截止时间: * * 年2月 * 日9: * 时;
挂牌截止 (略) 上交易系统公布时间为准。
* 、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
* - * 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 * 元/平方米;加价幅度 * 元/平方米每次的整数倍。
* 、挂牌程序
( * )公布挂牌信息
* - * 地块的位置、面积及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等出让信息在 (略) 省 (略) 上交易系统上公布。
( * )挂牌竞价
1.报价规则
(1)本次挂牌以 (略) 报价,同 * 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必须不低于 (略) 上规定加价幅度或其整倍数, (略) 上规定加价幅度或其整倍数。
(2)竞买人的报价, * (略) 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2.报价及系统接受报价、显示、确认报价
(1)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即 * * 年2月7日9: * )开始接受报价;
(2)竞买人 (略) 报价,报价须高于当前系统确认的最高有效报价。
(3)交易系统接收符合条件的报价,即时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 * )挂牌截止
(略) 规定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前4分钟,系统将当前最高 (略) 提示。挂牌截止, (略) 理:
1.挂牌期限截止时, (略) 上报价的,挂牌交易结束,挂牌交易不成交。
2.挂牌期内有 * 个或者 * 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挂牌期限截止后,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设定为 * 分钟。
3.无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挂牌交易结束。挂牌出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单位为竞得入选人。低于起始价的,挂牌交易不成交。
( * )网上限时竞价
1.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挂牌期限截止后,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的申请阶段。
竞买人的报价, * (略) 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
交易系统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交易系统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3次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交易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最高报价。
2.网上限时竞价最终报价确认方式
(1)网上限时竞价中有人报价时的成交结果确认
任何 * 次完整的4分钟倒计时截止时,系统会自动关闭限时竞价中的报价通道,确认当前系统接受的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
(2)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时的成交结果确认
在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第 * 轮4分钟倒计时截止,限时竞价结束,挂牌截止前接受的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
3.网上限时竞价成交结果确认方式
系统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1)最终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系统显示挂牌成交,该竞买人为竞得入选人;系统即时显示成交结果,并向竞得入选人发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2)最终低于起始价,系统显示挂牌不成交。
* 、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查、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出让合同签订
竞得入 (略) 上交易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 (略) 通知),持下列资料到 (略) 政务服务中心 * 楼 (略) (武原街道盐北路 * 号),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竞买通知书》;
(2)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单位加盖公章;
(3)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声明书》,单位加盖公章;
(4)从网上下载打印的《土地竞买诚信风险告知书》,单位加盖公章;
(5)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房地产 (略) 章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定代表人本人申请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办理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从网上下载打印《 (略) 申请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8) (略) 递交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公司章程、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支付凭证;
( * )竞买声明书、土地竞买环节诚信风险告知书;
( *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承诺书;
( * )《 (略) 工业投资项目准入意见书》、《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
( * )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通过审核的,出让人 (略) (略) 上交易成交确认书。 (略) 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持《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和有关资料原件到 (略) 政务服务中心 * 楼 (略) (武原街道盐北路 * 号),核对无误后,签订书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 、挂牌出让结果公布
我局将在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结束后十日内,在 (略) 自然 (略) 网站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
* 、出让金缴纳
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 * 日内全额缴纳出让金(成交价不含税)。
十、竞买保证金
收款单位: (略) 财政专户。
(略) 及账号:(详见系统)
竞得入 (略) 为之 * 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 * )竞得入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及相关资料的;
( * )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 * )竞得入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竞得资格确认手续的。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 (略) 转为合同定金。竞得人不按约定时间缴纳出让金逾期超过 * 日的,定金不予退还,竞买人竞得后逾期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出让人可以按规定收取竞得人违约金,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定金不予返还,并由竞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挂牌活动结束后,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退还到原账户,不计付利息。
十 * 、注意事项
( * )竞买人须详细阅读《 (略) 省 (略) 上交易系统规则(试行)》及《 (略) (略) 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竞买申请 * 经提交,即视为对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交易须知、宗地信息和条件、其他相关文件、宗地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 * ) (略) 外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必须在本县注册设立 * 家 (略) 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在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如竞买人竞 (略) ,事先须提出申请。
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按规定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提交联合竞买协议,指定其中某 * 竞买申请人办理数字证书,开展竞买活动。
( * )我局可以根据挂牌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 )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 (略) 咨询。本次挂牌出让宗地以现状出让, (略) (略) ,出让人不统 * 组织。
( * ) (略) 上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对挂牌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 * )有下列情形之 * 的,挂牌人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十 * 、投资开发相关要求:
( * )竞得人应按合同约定投资开发;
( * )竞得人应严格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工、竣工,并在开工、竣工时向 (略) 自然 (略) 书面申报,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开工、竣工的,应在到期前 * 十日内向 (略) 自然 (略) 书面申报延迟开工竣工的理由。
( * )竞得人应按要求实施挂牌施工。
十 * 、竞 (略) 为之 * 的,视为违约, (略) 自然 (略) 可取消其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还须按竞得价的 * %向 (略) 自然 (略) 支付违约金。
( * )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
( * )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
( * )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 * 、起始价和报价均为该幅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土地契税等其它规费。
十 * 、我局对本《须知》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略) 省 (略) 上交易系统规则(试行)》办理。
(略) 自然 (略)
* * 年1月 * 日
附件1:
(略) 工业投资项目准入意见书
编号:盐工准( * * ) 号
投资业主 | ||||
项目名称 | ||||
主要产品产能 | ||||
建设地址( * 至) | ||||
(略) 业 | ||||
亩均产出(万元/亩) | ≥ | 土地出让年限 | 年 |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
税收(万元/亩) | ≥ | 容积率 | ||
工业项目联审会议纪要文号 | ||||
准 入 意 见 |
(略) 政务服务和数 (略) 年 月 日 |
注:此准入意见有效期 * 年
附件2:
合同编号
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 方(市、县(市、区)政府 (略) 门(机构)):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方(受让人):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电话: ;
邮政编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 * 致,订立本合同。
第 * 章 基本情况
第 * 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编号: ,宗地总面积大写 平方米(小写 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宗地坐落: 。
本合同项下宗地用途为: 。
第 * 条 * 方同意本合同下宗地建设项目在 年 月 日之前开工,在 年 月 日之前竣工。 * 方不能按期开工,应及时通知 * 方,并提前 * 日向自然 (略) 门提出延建申请,经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 * 年。
第 * 条 * 方同意本合同下宗地建设项目在 年 月 日之前达产,经自然 (略) 门同意开竣工期限顺延的,达产日期相应顺延。
第 * 章 控制性指标要求
第 * 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 * ?m2)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写
万元);
( * )建筑容积率不高于 不低于 ;
( * )亩均税收不少于人民币大写 万元/亩(小写 万元/亩);
( * )单位能耗标准: ;
( * )单位排放标准: ;
( * )其他
。
第 * 章 * 方权利和义务
第 * 条 就 * 方义务做如下约定:
( * ) (略) “净地”出让规定;
( * ) (略) 门,对照本合同第 * 条各项规定条件对 * 方实施的建设项目在约定期限内完成竣工验收、达产复核;
( * ) (略) 门为 * 方办理建设、规划、环保、土地、税务、工商等相关手续;
( * )其他
。
第 * 条 竣工验收未通过的, * 方有权提请自然 (略) 门不予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登记。
竣工验收或达产复核未通过的, * 方有 (略) 门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纳入本级公共征信系统,依法提供查询或予以公示。
其他
。
第 * 章 * 方权利和义务
以下条款涉及 * 方权利和义务的重大影响,请 * 方仔细阅读,本合同签署表示 * 方对本章以下条款的充分理解并同意。
第 * 条 就 * 方义务做如下约定:
( * )承担并落实工程主体责任,确保工程符合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既定计划实施;
( * )自觉接受 * 方 (略) 门的监督和指导,对检查提出的整改通知,须及时整改;
( * )在达到本合同第 * 条各项规定条件前, * 方以受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 (略) 融资的, * 方承诺抵押融资金额不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 * )在达到本合同第 * 条第( * )、( * )项规定条件前, * 方承诺不向第 * 方转让、出租受让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 * )在达到本合同第 * 条第( * )、( * )项规定条件前, * 方其及股东承诺不向第 * 方以通过股权转让、股权质押等形式变相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
( * )其他
。
第 * 条 在达到本合同第 * 条第( * )、( * )项规定条件后,且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情形的, * 方有权将本 (略) 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转让、 (略) 项目转让(含股权)。
* 方承诺在做出转让、出租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 * 方,同等条件下, * 方享有优先受让权、承租权。
本合 (略) 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符合前述要求向第 * 方转让后,本合同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向第 * 方出租后,本合同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 * 方承担。
第 * 章 指标复核
第 * 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 (略) 属地市、县(市、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有关项目竣工验收和达产复核具体 (略) 。
第 * 章 违约责任
第十条 * 方未按本 (略) 应尽义务,造成 * 方经济损失的,应予以 * 定补偿; (略) 门原因导致项目竣工验收、达产复核延期的,企业承诺的时间期限可依申请相应顺延。
第十 * 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任 * 指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 * 方的违约责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略) 理, * 方和自然 (略) 门不得就同 * 违约事实重复主张违约金。
第十 * 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亩均税收指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 * 方应按照约定最低标准 (略) 分支付违约金。
第十 * 条 其他
。
第十 * 条 * 方未按本合同第 * 条第( * )、( * )、( * )、( * )项和第 * 条第 * 、 * 款规定,转让、抵押、出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导致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目的无法实现的, *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向 * 方主张相应的损害赔偿等违约责任,包括:
。
第 * 章 不可抗力
第十 * 条 因不可 (略) 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 (略) 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略) 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 * 条 主张不可抗力的 * 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 * 章 争议解决
第十 * 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略) 本合同而发生纠纷的, (略) (略) 提起诉讼。
第 * 章 附 则
第十 * 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保 (略) 填写的姓名、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真实有效, * 方的信息如有变更,应于变更之日起 * 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由信息变更方承担。同时, * 方按照本合同中填写的通讯地址、通知方式送达的,无论另 * 方是否收到皆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 * 条 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 * 致,不 * 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 * 十条 * 方及其股东向 * 方、 (略) 门出具的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相关承诺书是本 (略) 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 * 十 * 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合同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均未规定的事项, (略) 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 * 十 * 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 * 式 * 份, * * 双方各执 * 份,副本 (略) 门备案使用。
* 方(盖章): *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竞得人: (略) 雷林 (略)
成交时间: *** * : * : * .0
成交价: ***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