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2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拟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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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红寺堡区综合大楼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技术改造搬迁建设年产*块煤矸石页岩烧结空心砖项目 | (略) 红寺堡区大河乡乌沙塘 | 宁夏常红 (略) | 宁夏 (略) | 项目主要建设1条环形旋转窑烧结砖生产线、1条仿古砖生产线,建成后年产*块烧结砖,其中*块煤矸石页岩烧结空心砖、*块仿古砖。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5.1%,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防治等。 | 项目施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期间土石方和建筑材料的运输引起 (略) 扬尘,通 (略) 硬化、洒水降尘等措施可降 (略) 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员工盥洗废水集中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绿化施肥;施工期间的混凝土养护水、地面冲洗水和设备冲洗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或用于施工区降尘洒水。 (三)施工期主要是机械设备噪声,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提高施工效率等防噪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四)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 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破碎、筛分、搅拌粉尘、旋转窑烟气、仿古窑烟气。破碎、筛分、搅拌粉尘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经1台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处理后于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旋转窑烟气经1台布袋除尘器(TA002)+1套湿式双碱法脱硫塔(TA003)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仿古窑烟气经1台布袋除尘器(TA004)+1套湿式双碱法脱硫塔(TA005)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浓度均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3)表2中的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物料输送、上料粉尘、原辅材料装卸、堆放及储存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汽车尾气,其中运输车辆动力起尘、原辅材料装卸、堆放及储存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经作业场所密闭、厂区内地面进行硬化、车辆冲洗、运输车辆加盖篷布,严禁超载,杜 (略) 抛洒等措施处理,无组织废气均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3)修改单表3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二)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以洗漱废水为主,洗漱废水直接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置环保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原料搅拌用水、返青工序用水,全部用于生产混料工段、返青工序,经干燥、烧结后部分蒸发损失,部分进入产品,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双碱法脱硫塔用水在塔内循环使用,不外排;绿化用水经植物吸收下渗不外排;车辆冲洗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洒水抑尘用水经地表蒸发损耗。 (三)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主要是机械设备噪声,运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对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2类区标准。 (四)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废砖坯、废砖块、脱硫废渣、沉降粉尘、沉淀池底泥、废液压油、废润滑油。除尘器收集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砖坯、废砖块、除尘灰、沉降粉尘、沉淀池底泥,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脱硫废渣集中收集后外售送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置;废液压油、废润滑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1间10m2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由厂家回收。 |
2 | 红寺堡区河西 (略) 特色项目 | 宁夏回族 (略) 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大河乡 | (略) 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 | 众旺达(宁夏) (略) | 项目 (略) 建设项目,主线采 (略) 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m,路面宽度7.0m,采用沥 (略) 面,桥梁按12 (略) 预留,桥梁全宽13m,路线长9.418km;玺赞枸杞3A级景区支线,全长2.046km,其中红寺堡区域1.1km。项目总投资4429.*元,环保投资130.*元,占总投资的2.94%。主要用于施工期的扬尘、噪声、废水、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及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 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 (略) 基 (略) 材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 (略) 铺装 (略) 面起尘等,须严格落实“六个100%”防尘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沿线大气环境影响。路面工程摊铺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严格管理,减小影响范围。 (二)项目施工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澄清后重复利用,严禁散排,施工废渣及时转运;设置临时截排水沟、沉淀池等措施,防止施工开挖及填筑过程土石方对水体水质的影响。 (三)项目施工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各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规定施工作业时间,降低施工期对沿线声环境影响。 (四)项目施工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临时工程占地剥离的表层土方,在临时堆土场所妥善保存,并 (略) ,用于后期绿化表土或耕地复垦;施工弃土运至指定的弃土场妥善处理;桥梁施工中产生的废弃泥浆、钻孔灌注桩头凿除,运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进行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项目运营期,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