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地 (略) (略) (略) 17号,四至范围为: (略) 南侧、 (略) 南巷西侧、 (略) (略) 域。地块占地面积为# m2,地块中心坐标为E110.#°,N25.#°。
调查地块在1958年之前为荒地。桂林制药厂于1958年开始建设部分厂房并投产,主要包括:原桂林制药厂的化工仓 (略) 域、仓库、青藁琥酯原料仓库、桂药片剂(胶囊车间)、电 (略) 域。截止2024年1月,调查地块内已完成土方开挖及部分地下室建设等工作。原桂林制药 (略) 域均已开挖至基岩层且进行地面硬化工程,开挖深度为5.5 m。其中,北侧(原仓库、桂药片剂)区域开挖至基岩层,现状为破损的地下室;东侧(青藁琥酯原料、仓库)、西侧(化工仓库、桂药片剂)内剩余5米宽的 (略) 域; (略) 域已全部开挖,地块现状基坑深度约5.5m。现场调查时,基坑内存在积水,可能是由于南侧基 (略) 域破损,地下水上涌,导致坑内积水。根据业主后期的发展建设规划,调查地块作为住宅用地。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建设用地分类,属于“第一类用地”。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总计布点12个土壤监测点位,采集了18套土壤样品(不含平行样);共布设2个地下水监测井,地块内共采集了3套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共布设3个土壤对照点,采集了3套土壤样品。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采集的土壤样品中,共检出6种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和石油烃。所有检出项目的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次调查在地块内采集的所有地下水样品中,所有样品的项目所有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对应的“Ⅲ类水质标准”限值。综上,本地块的土壤和浅层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第一类用地的开发要求,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建议在地块开发前,不得有任何产生污染的生产和生活活动,可增设边界围墙或标识加强地块管理,并在今后的开发建设活动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防止地块内土壤地下水污染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