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环保型节能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高 (略) 第二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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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环保型节能玻璃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肇庆 (略) |
建设地点 | 肇庆高新区亚铝及周边 (略) 西面、动力大街南面地段 |
编制单位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现因发展需要拟在现有的节能玻璃加工车间增设1条夹层玻璃生产线,汽车玻璃加工车间增设3条中空玻璃生产线,建成后增加中空玻璃产能*平方米、夹层玻璃产能*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使用现有的厂房进行生产,不存在施工期,只需进行设备安装即可投入生产。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处 (略) (略) ;中空、夹层工序前纯水清洗玻璃废水、磨边工序磨边和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部 (略) (略) ;纯水制备产生浓水回用生产工序不外排。 2.废气:主要包括中空工序废气、夹层工序废气、油烟,达标排放。 3.噪声:优化项目平面布置,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适的降噪、减震、隔声等措施,再经墙体隔声、几何发散的衰减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具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