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塑料、印刷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二期)、什邡美雅新材料制品厂美雅新材料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四川品 (略) 钢结构产品制造生产基地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电话:0838-*地址: (略) 方亭街道蓥华山南路6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建设工程审批服务区17号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塑料、印刷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二期) | (略) 经济开发区(北区)香山路 2号附 1号 | (略) | 四川立明 (略) | 本次扩建在不新增用地的基础上进行,总投资4000万元,购置安装印刷机、吹膜机、制袋机、分切机、复合机、覆膜机等生产设备,达到年加工塑料包装袋1000吨的生产能力。 | 一、施工期 本次扩建在不新增用地的基础上进行,只按照建设规划图进行设备安装装置即可,因此本项目建设施工期内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为施工机械噪声、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期主要污染有: 1、废气分析:项目厂房已建成完成,仅设备安装的建设,安装设备及排气系统时有少量施工扬尘等废气产生。 2、废水分析: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和SS。 3、噪声分析:噪声主要是厂房的适应性改造、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噪声,产生时间短。 4、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设备安装时产生的设备包装纸箱。 本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期的环境污染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二、营运期 1、废气 ① 有机废气:2个车间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采用2套“活性炭吸附+热氮气再生+冷凝回收”工艺进行处理,尾气分别经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预处理池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后排入香山路园区管网中,经市政管网最终进入什邡灵江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 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其余一般固废均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域。危废暂存于厂区已建危废间,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厂清运无害化处置。 4、噪声 项目产生噪声的主要自来生产线设备噪声,源强一般在70-95dB(A)之间,采取产噪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部,设备经隔声、减震,同时合理安排生产时间、距离衰减等治理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三、其他部门意见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以川投资备【2019-*-23-03-*】JXQB-0291 号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 |
2 | 美雅新材料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略) 南泉镇瑞虹村八组 | 什邡美雅新材料制品厂 | 四川立明 (略) | 投资500万元,租用空地进行“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的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2900m2,新建生产厂房1跨,约1000m2,安装吹膜机、涂布机等生产设备,进行塑料包装薄膜的生产,达到年生产塑料包装薄膜600吨的生产能力 | 一、施工期 本项目租赁已建成的生产车间,只按照建设规划图进行设备安装装置即可,因此本项目建设施工期内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为施工机械噪声、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期主要污染有: 1、由于施工场地周围建筑材料和工程废土的堆放,散装粉、粒状材料的装卸、拌料过程以及运输车辆在运载工程废土、回填土和散装建材时,会产生大量扬尘。施工期设围挡(2.5m),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封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用防尘布苫盖等措施,设置洗车平台,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等。 2、废水分析: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收集预处理后用于农田农肥使用,不外排,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污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 3、噪声分析:项目施工产噪较高为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和工程运输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施工时在场地四周设2.5m高的围挡。对各种施工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消声处理。合理安排施工工段,对于产噪大的机械设备,如打桩机、搅拌机等,避免在休息时间内作业,以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休息。避免夜间施工,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边角余料的钢筋、废弃包装物、碎石、废砖等废物为主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充分利用其中可再生部分,少量弃方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弃土场。各类废弃建筑材料(钢筋、砖块、瓷砖等)、水泥包装袋等分质分类收集,并设置堆放点,统一外售回收商。生活垃圾要集中定点收集,定期环卫清运处理。 本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期的环境污染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二、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吹塑、涂胶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企业拟在吹塑机、涂布机上设置集气罩,同时设置活性炭吸附+脱附+燃烧废气装置1套,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有效捕集后通过管道引至活性炭吸附+燃烧处理装置(TA001),经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废水主要为一般生活污水,根据现场调查,厂区内已修建预处理池1座(30m3)对生活污水进行预处理后,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定期用于厂区绿化以及用作周边农田农肥使用,不外排。 3、固废 ①一般固废: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及收集暂存后外售废品回收站;胶桶收集后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②危险废物:废活性炭经危废暂存间分类分区收集后,全部交给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 项目产生噪声的主要自来生产线设备噪声,源强一般在70~80dB(A)之间,采取产噪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部,设备经隔声、减震,同时合理安排生产时间、距离衰减等治理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三、其他部门意见 (略) 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川投资备【2306-*-04-01-*】FGQB-0181号。 |
3 | 钢结构产品制造生产基地 | (略) 什邡经济开发区(北区)昌平大道南段5号 | 四川品 (略) | 四川德蓝 (略) | 项目租用四 (略) 新建闲置厂房进行建设,项目配套安装火焰切割机、剪板机、钻床、埋弧焊等设备,建成2条钢结构产品生产线,本项目建成后钢结构产品产量约达1.1万吨/年,檩条产量约达270吨/年,彩钢瓦产量约达180吨/年的生产能力。 | 一、施工期污染物排放及治理 (1)废气:项目施工期对现有厂房进行改造及办公区、危废暂存间的修建产生扬尘和有机废气,通过洒水降尘,减少粉尘的产生和排放;地坪处理使用涂料或漆料须使用环保涂料或漆料,并加强通风换气,确保挥发废气及时扩散。 (2)废水:项目施工期由于工程量少,施工期短,生活污水量少,生活污水依托厂区预处理池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不会对石亭江水质造成影响。 (3)噪声:项目夜间和午休时间不施工。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居民,项目可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 (4)固废:项目施工使用涂料或漆料,废涂料或废漆桶属于危险废物,由施工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告知施工单位废涂料和废漆桶处理过程中法律责任,不得随意处置。废包装材料运至废品回收站外售;生活垃圾经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污染物排放及治理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抛丸粉尘、喷漆废气及食堂油烟。项目切割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装置/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设置固定焊接区域,集气罩收集后经固定式焊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干式过滤柜+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由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引至室外屋顶排放。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钻孔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蒸发消耗的水量,不外排,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食堂废水、厂房清洁及职工洗手废水。项目食堂废水、厂房清洁及职工洗手废水经隔油设施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起进入厂区现有预处理池处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 (略) 灵江污水处理厂,由灵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略)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2311-2016)表1排放浓度限值后排放至石亭江。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切割机、焊机、抛丸机、喷涂机、钻床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源强在65~85dB(A)。经厂房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各种生产设备的噪声得到有效的减小,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含金属粉尘)、废焊剂焊渣、废丸料、废包装材料、被收集处理粉尘等,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液压油、含油废物、废活性炭、废玻璃纤维和过滤纸箱、废桶。生活垃圾由垃圾箱收集,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含金属粉尘)、废焊剂焊渣、废丸料、废包装材料、被收集处理粉尘分类收集后 (略) ;废机油、废液压油、含油废物、废活性炭、废玻璃纤维和过滤纸箱、废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三、其他部门意见 (略) 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川投资备【2302-*-04-01-*】FGQB-0073号,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