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白石镇人民政府:
《关于请求批准乐昌市白石镇油甫村公共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工程申请办理立项手续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7-*-04-01-*)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白石镇油甫村。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白石镇油甫村公共服务中心三层,占地面积约198.8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596.46平方米。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138.*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31.*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上级财政资金,不足部分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四、请严 (略) 自然资源局用地选址意见合理利用土地,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
五、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严把工程质量。
六、严禁使用财政资金建设、运营和维修改造楼堂馆所。
七、项目招标工作须严格按照核准意见实施(详见附表)。
八、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