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 *** 1- ***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区 (略) |
生成日期: *** | 文号: | 来源:区 (略) |
* 日拟 (略) | |||||||||||||||||||||||||||
|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略) 。公告期为 * 日至 * 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通讯地址: (略) 市 (略) 区成秀路 * 号 (略) (略) * 楼南 * ,或 (略)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邮编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告起 *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