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债权基本情况 | 债务企业名称 | (略) | ||||||||||||||||||||
债权本金(万元) | *.45(截至2024年6月30日) | |||||||||||||||||||||
利息含罚息(万元) | *.58(截至2024年6月30日) | |||||||||||||||||||||
抵质押物情况 | 1.抵押担保:以山 (略) 名下位于 (略) 兰山区半程镇工业用地(面积:*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 2.质押担保:以 (略) 持有的江 (略) 70.71%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 |||||||||||||||||||||
保证人 | (略) 、四川 (略) 、黄亚河、陈丽清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资产亮点 | 1.山东抵押 (略) 兰山区,为鲁南苏北重要的交通枢纽,抵押物土地面积大,且该宗地土地平整、形状规则,土地利用率较好。 2.债权人为唯一抵押权人,已办妥抵押登记,权属清晰。 | |||||||||||||||||||||
处置情况 | 目前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除上述抵质押物外,在诉讼阶段还查封了如下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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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 | 1.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单户或与其他资产组包的方式对外转让; 2.转让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竞价、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 | |||||||||||||||||||||
特别声明 | 1、本信息仅用于招商推介,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邀请或转让承诺,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上述资产的合法有效性,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转让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欢迎意向人垂询。 2、交易对象不得为: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及上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2)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易资金来源不得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盗窃、偷漏税、诈骗客户资金、 (略) 财产等各类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资产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的反洗钱调查与管理,如无法落实转让方反洗钱管理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不承担任何赔偿的前提下中断该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