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乾安采油厂大情字井油田黑47-黑60区块CCUS-EOR开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传真:0431-*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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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乾安采油厂大情字井油田黑47-黑60区块CCUS-EOR开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 (略) 乾安县 | 中国石 (略) (略) 乾安采油厂 | (略) (略) |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 (略) 乾安县境内。本项目涉及新钻井、转井、老井改造。在黑47、黑60、花9、黑46区块及实验区块黑89区块、乾246区块部署各类新钻和改造井合计699口,其中油井共481口,包括新钻油井70口,由原有的水驱改为水气交替驱老油井井口改造371口,转井40口(注水井转油井33口,注气井转油井7口);注入井共218口,包括新钻注气井62口,老注气井18口,转井138口(油井转注气井93口,水井转注气井38口,油井转注水井7口)。钻井总进尺32.802×104米,预建产能41.32×104吨/年。新建单井集输管道291.47千米,支干线管道86千米,供气管道55千米,注水支干线38.4千米,注气支干线46.4千米,单井注入管线150.1千米,输气干线13千米,输水干线13.4千米。新建站外道路1.9千米,站内消防道路380米,回车场300平方米,巡检路550米。黑47-黑60区块新(改)建25座计量间,新建注气、注水间(橇)各29座;在黑89G区块新建2座集中拉液点,新建橇装注水泵房2座,同时新建液态CO2注入橇2座;乾246区块12口井带入系统生产,新建计量间1座,改造计量间1座(新建油气混输增压泵橇1座),新建2座撬装注水站,新建6座移动式注水站。对黑46放水站、黑79接转站进行扩建,新建黑47接转站、花29接转站;扩建花29注水站,扩建黑46循环注入站,新建黑46密相注入站,新建黑47注水站及黑47密相注入站。在乾246站新建压缩机1台。项目依托让11联合站及乾安采油厂油气处理二站、吉林油田多源 (略) 乾安泥浆处理站。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选择施工期,避开农作物的生长期。施工期各类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管线施工时表层土应与底层土分开堆放,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及生产闭井后,临时占地应及时恢复其原有生态功能。(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出水水质须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表1中标准后回注地下油层。施工期生活污水应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制农肥。(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对储罐区地(侧)面进行防渗,合理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对周边村屯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对施工场地及道路进行硬化和洒水降尘等措施,减轻施工扬尘影响。定期维护保养各类生产装置及设施,最大限度减少油气泄漏。确保施工期及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相关控制要求。(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行期场(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功能区要求。(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妥善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一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等相关设计规范进行设计,井口安装控制装置,加强原油开采及输运过程中的环境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编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 | 已参与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