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项目名称:新疆区域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云平台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新疆区域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云平台租赁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通过租赁云计算平台保障空气质量预报系统正常运转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23年3月17日,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组织5名专家召开新疆区域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云平台租赁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会,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介绍了项目建设背景,专家们进行了认真论证,并阐述了个人意见,经讨论形成论证意见如下:
“新疆区域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云平台”主要为“新疆区域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提供云计算、存储和网络传输服务,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科学支撑。“新疆区域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云平台”自搭建以来一直部署在中国 (略) (略) 云计算机房,目前运行稳定,充分保障了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工作的正常开展。
新疆区域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由联通云提供计算、存储以及研发部署方面的基础服务。新疆区域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云平台(联通云)具备自主研发,专利发明等十余项专利技术,无论从系统的架构、框架、顶层设计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专利技术,无法实施迁移或跨架构运行,如果迁移将导致新疆区域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全部推翻重新研发,造成工作中断,无法发布每日空气质量预报。故该项目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鉴于以上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系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该项目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一致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继续租用中国 (略) (略) 云平台保障新疆预警预报系统正常运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 (略) (略)
地址: (略) 延安北路(6区)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3月24日至2023年03月3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杨焕明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新 (略) 高新区(新市区)二工乡空港三街1818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李正勇
联系电话:0991-*
联系地址: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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