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略) 芦席汇历史街区保护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专家评审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芦席汇历史街区保护性开发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京杭大运河以东、东升东路以南,长水塘以西、环城河以北(不含光明小学、香橼别墅)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内容:详见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4年1月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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