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转让挂牌价格为吨单价,标的物总重量约1380吨(该重量包含附着物重量),最终结算以称重设备实际确定重量为准(称重过磅重量为包含附着物重量),部分标的物需现场进行切割,切割及拉运产生的费用由中选机构承担。中选机构拉运完毕后,须对现场垃圾进行清理,过磅、拉运、垃圾清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选机构承担。超出预估重量部分由中选机构一并进行回收。 2、本次转让的船舶不得再次使用,意向参选机构应具备相关拆解资质。中选机构必须按照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报废船舶进行报废回收拆解,并向中心及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提供回收拆解证明。 3、本次处置船舶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相关资料、上传公告的图片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资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参选机构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参选机构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各意向参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5、各意向参选机构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 (略) 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上传相关电子版原件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开户行许可证、现场勘验确认表、实物资产参选申请书)。 6、由于本次转让标的挂牌重量为预估吨数,预付交易价款=转让资产预估总重量×最终成交单价,中选机构按预估总重量支付预付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实际重量以交付时的实际吨数为准,按照多退少补的形式进行交付。 (1)如实际交接重量小于预估重量的,中心退还中选机构多交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计算公式:退款金额=(预估吨数-实际交接吨数)×挂牌底价×增值率。 (2)如实际交接重量大于预估重量的,中选机构应补交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计算公式:交易价款补交金额=(实际交接吨数-预估吨数)×挂牌底价×增值率。 (3)增值率计算公式=(成交价-挂牌底价)/挂牌底价×100% (4)补交或退还交易服务费计算公式=退还或补交的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收费比例。 7、最终中选机构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务必须向中心提交报名上传材料原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8、本次转让资产为含税价,转让方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