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工厂一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F23A1BHA03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工厂一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能源工厂一食堂设备采购(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能源工厂一食堂设备采购
2.2数 量:新能源工厂一食堂设备采购1项(详见技术式样书)
2.3交货地点: (略) 新能源工厂一食堂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月内进厂安装,4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
*2.5货款结算办法:货款及运输费用等由买方( (略) )与卖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为:
1)本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占合同总价30%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相应金额的预付款。
2)本合同规定的预验收合格且买方在收到卖方占合同总价30%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相应金额的进度款。
3)本合同规定的终验收合格且买方在收到卖方占合同总价100%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自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且无任何质量遗留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质保金。
2.6招标范围:包含招标文件、技术式样书及招标答疑等所有内容
2.7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或其制造商必须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产品覆盖本次投标所涉及的“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产品,并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或其制造商必须具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所投“商用燃气灶具” (略) 完成设备通气。根据“2023年8月 (略) 燃气事业发展中心工作提示函”中“管道气非居用户选用的燃气燃烧器具 (略) 办理了售后服务站点备案的品牌,不得选用未经备案的燃气器具”。如果投标方选用没有备案的产品视同放弃投标。
3.2.2财务要求:/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其制造商近三年(2020年8月至今)有食堂设备采购类似业绩,投标文件中至少提供一份该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4信誉要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下述情况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
(1)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2)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3)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5)被 (略) 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
(6)与 (略) 已认定且在执行期的“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3.2.5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
3.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且为首次参加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投标的投标人,须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免费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数字认证证书CA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机构CA”和“法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注册并取得CA的投标人可忽略本步骤。
4.2投标人在2023年9月2日23时59分至2023年9月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凭机构CA及密码(也可凭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上注册后获得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入口(网址:http://**),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及平台服务费(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和标准详见http://**_info/detail?id=3435A9CA2F934D869D05B34E140E216B)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售。未按规定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
4.4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可选择支付宝、微信任一方式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9时30分。
5.2本次投标只接受电子投标文件,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无法递交。
5.3以U盘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附页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109会议室。
5.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已进行电子签章(包括单位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签)且经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递交,以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回复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成功回执单》作为成功递交并被接收的依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东风电子采购平台(http://**)发布。
6.2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各类公告、文件、澄清、变更、通知、公示等所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7.注意事项
7.1投标人须办理机构CA和法人CA后才能进行网上购买文件、澄清答疑、制作文件、加密递交文件及解密文件等操作。投标人(或申请人)可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CA和法人CA证书。
已办理企业 CA 及法人 CA 的投标人,如CA注册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新,并关注CA的有效期,以维持其有效可使用。因CA注册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7.2投标人在使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时遇到各类操作问题时(如:投标人网上注册及CA证书办理、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文件、递交文件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请向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客服联系咨询解决办法,客服电话:400-888-6769,也可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的服务导航页面中加客服群(qq群号*)咨询。
7.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投标项目业务相关问题,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咨询。
8.说明
本文中标注“*”的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这些条款的任何一项没有作出响应或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东路283号
联 系 人:李伟
电 话:027-*
电子邮件:*@*ttp://**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
联 系 人:曾兰希
电 话:*
电子邮件:*@*fmbidding.com
10.异议受理
10.1若对招标公告内容有异议,可按如下信息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
联 系 人:曾兰希
电 话:*
电子邮件:*@*fmbidding.com
10.2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若异议提出者为与本项目具备其他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
10.3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异议函。
10.4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提出异议。
11.监管部门
监管单位: (略)
联 系 人:李燕
联系电话:027-*
邮 箱:*@*ttp://**
202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