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中指出,应公示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的规定,现我单位( (略) (略) )的《 (略) (略) 扩建喷涂实验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于2023年7月竣工。
环保措施内容:
1、废气治理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喷漆、烘干工序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后经全密闭微负压收集、搅拌、离心机甩干工序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达标排放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打磨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排放的无组织排放。
2、废水治理情况
本项目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用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定期清掏。
3、噪声治理情况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内喷漆油枪、球磨机等主要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60-65dB(A)之间,产生噪声的生产设备采取在设备底座加垫减震垫、封闭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治理情况
沾染油漆的抹布手套,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水性漆渣,球磨设备上自带的除尘设备的除尘灰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废试件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回收单位。
建设单位: (略) 航达科技有限责任公
建设地点: (略) 浑南区李相街道王宝石寨村280-3号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