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蓝绿电固废处理(佛山)有限公司:
报来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二期)及配套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完善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二期)及配套炉渣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代码为:2302-*-04-01-*)。项目单位为瀚蓝绿电固废处理(佛山)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 (略) 南海区狮山镇狮山农场大榄分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建设焚烧线1台75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1台105t/h的中温超高压余热锅炉、1台30MW凝汽式再热汽轮发电机组,配套烟气净化系统、飞灰稳定化系统以及配套污水处理设施550t/d(其中包括渗滤液200t/d、低浓度污水350t/d)。协同处置厨余垃圾、一般工业垃圾、市政污泥、一般工业污泥(印染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陈腐垃圾及绿化植物废弃物。配套建设48万吨/a的炉渣综合利用。
四、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84388.57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五、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二期)及配套炉渣综合利用项目核准的请示》、《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表》、《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二期)及配套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申请报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023-*)、《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无废南海”新型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回复》。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七、请瀚蓝绿电固废处理(佛山)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八、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瀚蓝绿电固废处理(佛山)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