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以及我厅相关规定,现对2024年1月30日-2月6日赴日本、韩国出访活动行程相关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名称
赴日本、韩国出访活动行程相关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团组构成
省商务厅2人, (略) 商务局、 (略) 招商局、 (略) 招商局各1人。
(二)行程
第一天,1月30日,周二,武汉-东京
08:55乘坐东航MU2615航班由武汉天河机场T3赴东京成田国际机场T2
15:00 拜会日本贸易振兴机构,邀请其理事长参加2024“相约春天赏樱花”经贸洽谈暨世界500强对话湖北活动,并在活动期间共同举办中国湖北-日本经贸合作交流会
17:00 拜会井关农机株式会社,推动襄阳东风井关智能农 (略) 、农机关键总成制造项目合作
第二天,1月31日,周三,东京-横滨
09:00 拜会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经商处,积极对接当地项目资源,加强合作交流
10:00 拜会 (略)
11:00 拜会日本湖北总商会,推动湖北企业在日本投资布局,并邀请商会组团参加2024“相约春天赏樱花”经贸洽谈暨世界500强对话湖北活动
12:00 乘车由东京赴横滨
14:00 拜访日本发条株式会社,推动襄阳汽车座椅项目
16:00 拜访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推动与武汉、襄阳在汽车领域开展进一步合作
第三天,2月1日,周四,横滨-东京-大阪
10:00 乘坐全日空航空NH019航班由东京羽田机场T2赴大阪伊丹机场
14:00 拜访日中经济贸易中心,推动湖北与日本经贸往来,并邀请其组团参加2024“相约春天赏樱花”经贸洽谈暨世界500强对话湖北活动
16:00 拜访金刚株式会社,推动武汉超薄电解铜箔CCL项目合作
第四天,2月2日,周五,大阪
09:00 拜访中国驻大阪总领馆经商处,积极对接当地项目资源,加强合作交流
11:00 拜访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推动与武汉、荆门在汽车线束等汽车零部件领域开展进一步合作
15:00 拜会岩谷产业株式会社,推动孝感岩谷特种气体项目增资扩产
第五天,2月3日,周六,大阪-京都
09:00 乘车由大阪赴京都
14:00 拜访日本 I (略) ,推动与武汉在医疗健康
领域的合作
16:00 拜访欧姆龙株式会社,推动与武汉在生命健康等
领域的合作
第六天,2月4日,周日,京都-大阪-首尔
09:00 拜访尼得科株式会社, (略) 进一步开展项目合作
11:00 乘车赴大阪关西国际机场
15:25 乘坐釜山航空BX173航班由大阪关西国际机场T1赴仁川国际机场T1
第七天,2月5日,周一,首尔
09:00 拜访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邀请其社长参加2024“相约春天赏樱花”经贸洽谈暨世界500强对话湖北活动
11:00 拜访 (略) ,推动与荆门在车用电池材料等领域开展进一步合作
14:00 拜访中国驻韩国大使馆经商处,积极对接当地项目资源,加强合作交流
16:00 拜访SK集团,推动与武汉在石油化工领域开展进一步合作
第八天,2月6日,周二,首尔-武汉
09:00 拜访翰昂系统株式会社,推进武汉汽车空调项目
10:00 拜访圃美多集团,推动与荆门开展项目合作
13:15 乘坐南航CZ6080由仁川国际机场T1返回天河国际机场T3
(三)服务内容
团组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在国外的所有行程安排,具体含国际旅费、城市间交通(含在境外所有*上交通)、住宿(单间)、伙食、公杂、签证、翻译、保险费用和相关活动费用等。
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三)服务商具有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或者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4A级旅行社资质证书;
(四)服务商须具有承办过类似团组出访活动的经历。
四、报价内容
报价须包含以下内容:
1.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国际机票费(即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费用);
2.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
3.城市间交通费用;
4.保险费用;
5.签证费用;
6.服务费;
7.开具票据的税费;
8.翻译费;
9.相关活动费用。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必须为匿名,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17时整,逾时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当场核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六、其他要求
(一)注意事项
1.为避免浪费,也为避免报价过低导致服务质量受损,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实行个人包干使用,按照鄂财行发[2014]13号文件确定的标准详细分项报价,不得多报或少报,否则为废标;
2.为避免恶意竞争,报价内容尽可能详细,如住宿酒店及交通工具的具体规格,全程机票的明细价格等;
3.报价所含费用必须全面,不得漏项或者任意加收,否则为废标;
(二)选中原则:在满足能够达到服务质量和规定费用标准的限度内,报价最低者中标(恶意低价报价,中标后,未能满足公务服务标准的,将禁止再次参与我厅境外公务活动购买服务竞标);同等条件下,承办过类似大型政府团出访活动 (略) 政府代表团出访活动的服务机构优先。
(三)付款方式:采用服务商垫付方式。服务商先行垫付本次费用,出访行程结束后10日内, (略) 商务厅提交符合相关政府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收到上述商业票据后30日内,省商务厅按照票据向服务商支付服务款项。
上述商业票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保险单、签证发票、服务发票等在内的符合政府部门相关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
(四)合同签订须知:本公告所指行程服务采购方为本次活动组 (略) 商务厅, (略) 商务厅签订的服务合同人数为2人,合同效力仅限 (略) 商务厅之间,不包含其他单位人员。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在法律、法规和相关财务规定允许的前提下与其他出访单位进行合作。
(五)出访时间和行程将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若行程变化导致活动取消或延期,服务事项据实结算。
七、联系方式
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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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以及我厅相关规定,现对2024年1月30日-2月6日赴日本、韩国出访活动行程相关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名称
赴日本、韩国出访活动行程相关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团组构成
省商务厅2人, (略) 商务局、 (略) 招商局、 (略) 招商局各1人。
(二)行程
第一天,1月30日,周二,武汉-东京
08:55乘坐东航MU2615航班由武汉天河机场T3赴东京成田国际机场T2
15:00 拜会日本贸易振兴机构,邀请其理事长参加2024“相约春天赏樱花”经贸洽谈暨世界500强对话湖北活动,并在活动期间共同举办中国湖北-日本经贸合作交流会
17:00 拜会井关农机株式会社,推动襄阳东风井关智能农 (略) 、农机关键总成制造项目合作
第二天,1月31日,周三,东京-横滨
09:00 拜会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经商处,积极对接当地项目资源,加强合作交流
10:00 拜会 (略)
11:00 拜会日本湖北总商会,推动湖北企业在日本投资布局,并邀请商会组团参加2024“相约春天赏樱花”经贸洽谈暨世界500强对话湖北活动
12:00 乘车由东京赴横滨
14:00 拜访日本发条株式会社,推动襄阳汽车座椅项目
16:00 拜访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推动与武汉、襄阳在汽车领域开展进一步合作
第三天,2月1日,周四,横滨-东京-大阪
10:00 乘坐全日空航空NH019航班由东京羽田机场T2赴大阪伊丹机场
14:00 拜访日中经济贸易中心,推动湖北与日本经贸往来,并邀请其组团参加2024“相约春天赏樱花”经贸洽谈暨世界500强对话湖北活动
16:00 拜访金刚株式会社,推动武汉超薄电解铜箔CCL项目合作
第四天,2月2日,周五,大阪
09:00 拜访中国驻大阪总领馆经商处,积极对接当地项目资源,加强合作交流
11:00 拜访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推动与武汉、荆门在汽车线束等汽车零部件领域开展进一步合作
15:00 拜会岩谷产业株式会社,推动孝感岩谷特种气体项目增资扩产
第五天,2月3日,周六,大阪-京都
09:00 乘车由大阪赴京都
14:00 拜访日本 I (略) ,推动与武汉在医疗健康
领域的合作
16:00 拜访欧姆龙株式会社,推动与武汉在生命健康等
领域的合作
第六天,2月4日,周日,京都-大阪-首尔
09:00 拜访尼得科株式会社, (略) 进一步开展项目合作
11:00 乘车赴大阪关西国际机场
15:25 乘坐釜山航空BX173航班由大阪关西国际机场T1赴仁川国际机场T1
第七天,2月5日,周一,首尔
09:00 拜访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邀请其社长参加2024“相约春天赏樱花”经贸洽谈暨世界500强对话湖北活动
11:00 拜访 (略) ,推动与荆门在车用电池材料等领域开展进一步合作
14:00 拜访中国驻韩国大使馆经商处,积极对接当地项目资源,加强合作交流
16:00 拜访SK集团,推动与武汉在石油化工领域开展进一步合作
第八天,2月6日,周二,首尔-武汉
09:00 拜访翰昂系统株式会社,推进武汉汽车空调项目
10:00 拜访圃美多集团,推动与荆门开展项目合作
13:15 乘坐南航CZ6080由仁川国际机场T1返回天河国际机场T3
(三)服务内容
团组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在国外的所有行程安排,具体含国际旅费、城市间交通(含在境外所有*上交通)、住宿(单间)、伙食、公杂、签证、翻译、保险费用和相关活动费用等。
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三)服务商具有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或者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4A级旅行社资质证书;
(四)服务商须具有承办过类似团组出访活动的经历。
四、报价内容
报价须包含以下内容:
1.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国际机票费(即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费用);
2.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
3.城市间交通费用;
4.保险费用;
5.签证费用;
6.服务费;
7.开具票据的税费;
8.翻译费;
9.相关活动费用。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必须为匿名,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17时整,逾时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当场核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六、其他要求
(一)注意事项
1.为避免浪费,也为避免报价过低导致服务质量受损,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实行个人包干使用,按照鄂财行发[2014]13号文件确定的标准详细分项报价,不得多报或少报,否则为废标;
2.为避免恶意竞争,报价内容尽可能详细,如住宿酒店及交通工具的具体规格,全程机票的明细价格等;
3.报价所含费用必须全面,不得漏项或者任意加收,否则为废标;
(二)选中原则:在满足能够达到服务质量和规定费用标准的限度内,报价最低者中标(恶意低价报价,中标后,未能满足公务服务标准的,将禁止再次参与我厅境外公务活动购买服务竞标);同等条件下,承办过类似大型政府团出访活动 (略) 政府代表团出访活动的服务机构优先。
(三)付款方式:采用服务商垫付方式。服务商先行垫付本次费用,出访行程结束后10日内, (略) 商务厅提交符合相关政府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收到上述商业票据后30日内,省商务厅按照票据向服务商支付服务款项。
上述商业票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保险单、签证发票、服务发票等在内的符合政府部门相关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
(四)合同签订须知:本公告所指行程服务采购方为本次活动组 (略) 商务厅, (略) 商务厅签订的服务合同人数为2人,合同效力仅限 (略) 商务厅之间,不包含其他单位人员。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在法律、法规和相关财务规定允许的前提下与其他出访单位进行合作。
(五)出访时间和行程将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若行程变化导致活动取消或延期,服务事项据实结算。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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