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就长三角 (略) 郎溪经开区锦绣湖片区智能制造科创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工程(项目编号:LXX-GC-GK-*)作如下补遗,投标人须按照补遗内容执行:
1.招标公告第3.7款是否接受联合体显示不清,现明确为“是,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款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现修改为“招标人评委2人,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款面向中小微企业现修改为:
10.11 | 面向中小微企业 | 1、依据财政部 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有关规定: (1)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投标人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行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服务项目或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 (略)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略) )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4.考勤须知第五条第三项修改为“采用广域网定位考勤的项目,中标公告发布后,中标企业 (略) (联系人:王剑飞,电话: *)购买考勤机、开通网络。项目开工前,招标人将考勤机对象名单报送县公管局备案,做好信息录入准备工作;项目开工建设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关键岗位人员携带身份证、建造师证(全部人员)等相关证件到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公管局)审查监督室(联系电话: 0563-*)办理人员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5.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均不变。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郎溪县 (略)
2023年7月14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7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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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郎溪县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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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3-07-14 15: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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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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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07-14 15: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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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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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1:各投标人,为进一步维护公 (略) 场秩序,我市在常态化推进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基础上,将对投标家数异常增多的工程建设项目予以重点监测。通过开展围串标大数据分析系统预警排查、加强标后履约情况检查等方式,摸排问题线索,依法惩处围标串标、挂靠、转包、违法 (略) 场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2:本项目已纳入郎溪县标后监管项目库,将严格按照《 (略) 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实行重点监管,如发现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由有关行业监管部门会同县公管局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追究刑事责任。本项目已纳入广域网定位考勤管理,对考勤不合格的,县公管局将给予严肃处理。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三角 (略) 郎溪经开区锦绣湖片区智能制造科创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郎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发改审批[2020]259号;
1.4 招标人: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5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6项目出资比例:财政性资金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三角 (略) 郎溪经开区锦绣湖片区智能制造科创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LXX-GC-GK-*;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LXX-GC-GK-*;
2.5 建设地点: (略) 郎溪县;
2.6 合同估算价: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9元(其中含暂列金额1200万元、暂估价100万元);
2.7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8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建职工公寓约31279.6平方米,产品交易中心约38869平方米。其中:职工公寓,地上建筑面积:22729.6㎡,其中公寓22157.3㎡,配套用房面积572.3㎡;地下建筑面积为8550 ㎡。容积率:1.413主要建设内容:夫妻公寓84套,户型面积103.4㎡,单身公寓287套,户型面积48.2㎡。产品交易展示中心,地上建筑面积:30239㎡, (略) 5601㎡,商业配套4058㎡,商务办公8819㎡,公寓式酒店11761㎡;地下建筑面积:8630 ㎡。容积率:1.30。主要建设内容:裙房4层, (略) 及配套商业,主楼11层,功能为商务办公及公寓式酒店。(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 项目类别:施工;
2.10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略) 〔2020〕94号文要求换发的对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予以认可)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2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建筑)施工业绩。投标人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应具备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四方盖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时间为准。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采用一级建造师响应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 号)规定,响应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项目调整至本项目。)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略) 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略)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 (略) 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 (略) 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其他要求:/。
3.7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R是,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8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日9时30分。
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8月1日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8月1日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7.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万元(人民币)。
7.2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8月1日9时30分。
7.3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账户一:
账户名: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郎溪县支行
账 号:**
账户二:
账户名: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郎溪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人民政府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9.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招 标 人: 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郎溪经济开发区钟梅路
联 系 人:汪先生
电 话:*
9.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郎溪县 (略)
地 址: (略) 郎溪县建平镇凤飞路(静胡公园规划馆)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9.3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郎溪县中港路84号
电 话:0563-*
10.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0.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http://**)
10.2异议联系方式
10.2.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
10.2.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郎溪县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 (略)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投标人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11.2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400-998-0000或0563-*。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0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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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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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郎溪县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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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3-07-10 16: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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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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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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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07-10 17: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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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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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现就长三角 (略) 郎溪经开区锦绣湖片区智能制造科创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工程(项目编号:LXX-GC-GK-*)作如下补遗,投标人须按照补遗内容执行:
1.招标公告第3.7款是否接受联合体显示不清,现明确为“是,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款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现修改为“招标人评委2人,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款面向中小微企业现修改为:
10.11 | 面向中小微企业 | 1、依据财政部 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有关规定: (1)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投标人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行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服务项目或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 (略)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略) )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4.考勤须知第五条第三项修改为“采用广域网定位考勤的项目,中标公告发布后,中标企业 (略) (联系人:王剑飞,电话: *)购买考勤机、开通网络。项目开工前,招标人将考勤机对象名单报送县公管局备案,做好信息录入准备工作;项目开工建设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关键岗位人员携带身份证、建造师证(全部人员)等相关证件到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公管局)审查监督室(联系电话: 0563-*)办理人员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5.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均不变。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郎溪县 (略)
2023年7月14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7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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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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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郎溪县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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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3-07-14 15: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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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4 15: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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