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曲出告字[2024]20号)
曲出告字[2024]20号 2024/09/10
经曲周县人民政府批准,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4]-23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经济开发 (略) (略) 北侧,河北 (略) 西侧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5≤ 并且 <2.5 | 建筑密度(%) | 40≤ |
绿化率(%) | ≤10 | 建筑限高(米) | ≤35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314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01日 09时0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16日 10时00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11日 至 2024年10月14日 到 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11日 至 2024年10月14日 到 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15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四楼会议室通过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23 号地块:2024年10月01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16日 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建设规划条件
1.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1.5≤容积率<2.5,建筑系数≥40%,绿地率≤10%,建筑限高35米;
2.该宗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受让人取得该宗地后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3.该宗地投资强度每亩不低于*元;
4.该宗地亩均税收不低于*元/年;
5.按规 (略) 红线和其他地界;
6.未尽事宜按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篇)》等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线上方式,申请人可于 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10月14日打开“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点击“区县登录入口”,选择“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出让文件、提交竞买申请。 (略) 需先进行新用户注册,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310-*。申请人需要使用河北CA登录。 1、已在“河北省 (略) ”注册登记且办理河北CA的竞买人,可直接登录“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出让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竞买人,请按照“关于 (略) 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略) 上办理方式可联系CA咨询电话:*。
(三)1、本宗地为无底价出让。2、受让人需按照相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3、土地出让金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
(四)如现场出现停电、断网等不可预见的突发情况,导致挂牌报价不能正常举行的,则改为线下进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曲周 (略) 48号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310-*
开户单位:曲周县财政局曲周县非税收入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曲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开户账号:*419
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