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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棵树河一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7200KW)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四棵树河一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7200KW);
建设地点:新疆塔 (略) 四棵树河一级水电站,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84.*°、北纬44.*°;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要:通过对水轮机和发电机改造后,1#、2#在单机流量由原来的2.08m3/s增加到2.45m3/s时,电站单机可以增加到1000kW,单机出力比现状年增加了200kW,3#单机流量保护原来的4.69m3/s不变,单机可以增加到2000kW,单机出力比现状年增加了400kW,电站总装机增加到7200kW,电站总装机增加了800kW,电站装机容量比现状年增加了12.5%,年平均发电量可以达到2595.32万kW·h,年利用小时数为3605h,比现状年2000万kW·h增加了595.32万kW·h,年发电量增加了29.77%。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叶总
联系电话:0991-*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的名称: (略)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大道627号B3栋801
联系人:宋总联系电话:0731-*、*
邮箱:*@*q.com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少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如果对项目拟建方案得出了否定的结论,则需要对新方案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以下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选址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6)公众对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态度。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将在工程《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示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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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