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鼎湖区吴大猷学校教育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集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鼎湖区教育局 | ||
行政区域 | 鼎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18日 18:2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7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7月18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区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8-* | ||
采购单位 | (略) 鼎湖区教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鼎湖区坑口民乐大道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湖分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肇庆新区金花路1号,新区管委会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8-* | ||
附件: | |||
附件1 | (略) 鼎湖区吴大猷学校教育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集采)招标文件(*).zip | ||
附件2 | 委托协议.docx | ||
附件3 | 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0095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鼎湖区吴大猷学校教育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集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更正公告(第一次)所附招标文件的采购包2→“二、详细技术参数要求”→“22)化学实验室”→“序号3的●实验桌”,相关“提供针对所投办公椅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测试的测试报告扫描件”的要求,
现全部更正为:
“提供针对所投实验桌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测试的测试报告扫描件”。
详见本次更正公告(第二次)所附招标文件。如本次更正与之前版本内容不一致,以本次更正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如投标人认为本次更正内容确实影响投标文件编制而未能按原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请在本次更正公告(第二次)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鼎湖区教育局
地 址: (略) 鼎湖区坑口民乐大道1号
联系方式:07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湖分中心
地 址: (略) 肇庆新区金花路1号,新区管委会
联系方式:07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区先生
电 话:0758-*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湖分中心
2023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