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濉溪县孙疃镇2 (略) 级美丽乡村尤沟行政村林家中心村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中共濉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下达濉溪县2 (略) 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项目计划批复的通知 濉农工办[2023]29号 ;
1.4 招标人:濉溪县孙疃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濉溪县孙疃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评标办法:合理价格竞争法<方法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濉溪县孙疃镇2 (略) 级美丽乡村尤沟行政村林家中心村建设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皖F*-2;
2.3 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皖F*-2;
2.5 建设地点:濉溪县孙疃镇境内;
2.6 建设规模:道路、给排水、园建、建筑外立面改造、绿化工程等内容,总投资约532万元。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内容。
2.7 合同估算价:*.78元(含暂列金额*元);
2.8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要求: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8日9时00分至2023年11月7日9:00 分。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须在获取时间内使用 CA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 8:00-11:30 ,14:00-17:30 )拨打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1月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7日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濉溪县闸河路建投控股集团大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受理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濉溪县孙疃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濉溪县016县道附近
邮 编: *
联系人:侯铎
电 话:189****7156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淮北恩泽建设 (略)
地 址: (略) 安邦红郡B座写字楼15楼
邮 编:*
联系人:王雅晴
电 话:181****6968
8.3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濉溪县闸河路建投控股集团大楼11楼
电 话:0561-*
9.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文件的制作方式
9.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资料下载”--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略) 互联互通版)”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电话联系: 新点技术联系电话(*)。
9.2 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400-880-4959。
9.3 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 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0.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要求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0 万元
3、投标保证金形式:
第一类:?银行转账?银行汇款?网银
第二类:?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4、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①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开户名: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
账户:*00200****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足额转入招标公告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按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银行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④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注:采用第二类或第三类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担保等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