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2-*
地 址:资中县学府路资中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磊建材洗砂生产线建设项目 | 资中县重龙镇泥巴湾村五组 | 资中 (略) | 四川云焜 (略) | 选址在资中县重龙镇泥巴湾村五组,在既有用地范围内扩建年清洗3万吨河砂生产线1条,新增一台洗砂机(尾砂回收脱水一体机)及配套设施,并新建配套砂料堆场、鹅卵石堆场,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清洗砂石3万吨,年产水洗砂0.9万吨、鹅卵石1.8万吨的生产能力。 | 一、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认真落实“以新带老”措施。 3.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措施,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作为生产用水,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压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4.厂房封闭(进出口除外),进出口配套建设雾化喷嘴喷水控尘设施;原料卸料、转运及下料过程采用移动喷水软管进行控尘;产品砂料堆场、鹅卵石堆场洒水控尘;采取硬化道路、安排专人对道路及时清扫洒水、运输车辆覆盖篷布、出厂洗车等措施控制运输扬尘。 5.合理布置高噪声源,设备基础减震处理,严格控制生产、运输时间,夜间不得进行生产及运输活动;同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防止设备异常运转,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6.规范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及标志牌;废机油、废含油手套及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尾泥经板框压滤机脱水后暂存与车辆冲洗沉淀池沉渣一同外售砖厂作为制砖原料。 二、其他部门意见 1.原资中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对本扩建项目以川投资备【2204-*-07-02-*】JXQB-0079号予以备案; 2.资中县水利局认定本项目建设用地未在沱江河道管理保护范围; 3.原资中县国土资源局及原资中县重龙国土资源所出具了审查意见。 |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