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道G240线台山大江至那金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服务内容 | 《国道G240线台山大江至那金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略) 水利局以《国道G240台山大江至那金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江水许准〔2022〕17号)批复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范 (略) 全长23.471km,共包括4段: (略) 起点至水步北互通段(K497+512-K508+904)路线长 11.392km,设计速度8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33m,采 (略) 技术标准;②永和互通至常盛段(K518+985-K524+068)路线长5.084km,设计速度8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33m,采 (略) 技术标准;③常盛至三合镇政府段(K524+068-K528+193 )路线长4.125km,该路段已于2010年单独立项且已完成交工验收, (略) 段计入本项目;④三合镇 (略) 终点段(K528+193-K531+064)路线长2.871km,设计速度8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5.5m,采 (略) 技术标准。项目建设内 (略) 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绿化工程等。全线共设置弃土场 18 处。受征地或用地指标等问题影响,原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中的部分弃渣场无法使用,需新增弃渣场以解决本项目弃渣问题。由服务单位完成国道G240线台山大江至那金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编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标准》(GB *-2018)等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报送和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或意见,并负责后续技术咨询服务。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0750-*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233,280元) |
中介机构要求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备案要求说明 |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服务时限说明 | 合同签订生效且*方收到*方提供的符合条件的相关基础资料之日后3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提交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送审稿;本项目进行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评审或技术评估后15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提交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最终稿。 |
服务金额 | ¥233,280元 |
金额说明 | 项目土建投资约8.98亿元,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 号)、《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 号), (略) 场调节价和项目实际标准,本次采购预算金额23.*元(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差旅费、工作经费、编制报告、评审会务费、报告出版、利润、税金等)。 |
是否选取中介 | 是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4-09-02 14:4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