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 (略) 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长丰 (略) 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7FCFZ0273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日
开标(采购)日期: * 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市 (略) 区金寨路15 (略) 5幢A604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 * * 万 * 仟 * 佰 * * * 元 * 角 * 分(¥ *** .78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略) 成员名单: 韦邦国,王家兵,王劲松,段传霞,杜宗远
招标(采购)人名称: (略) 省长丰 (略)
地址: (略) 水湖镇
联系人:徐芝明
联系方式: ***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公 (略)
地址:双凤工业区 (略) 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双凤管委会东南方约100米)
项目负责人:张乐 联系电话: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 (略) 公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双凤工业区 (略) 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双凤管委会东南方约100米),联系电话: *** 。
若投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 *** 【采 (略) 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 (略) (略) 门(公共资源交 (略) 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省政府采购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 (略) 理、 (略) 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略) 公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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