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航空产业园无人机交付中心项目由自贡 (略) 投资建设,自贡 (略) 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并结合建设项目的特点,现对该项目环评信息进行第一次环评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自贡航空产业园无人机交付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自贡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自贡航空产业园区B2-18地块。
建设规模及内容:自贡航空产业园无人机交付中心项目建设喷漆中心3500平方米,交付中心4300平方米,调试机库6300平方米,检修机棚4700平方米,动力中心800平方米,危险品库、化工品库750平方米,联络道、停机位、试车场等场地硬化*平方米, (略) 、绿化等配套设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自贡 (略)
联系地址: (略) 贡井区自贡航空产业园航空大道1号
联系人:曾主任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自贡 (略)
单位地址: (略) 沿滩区板仓工业 (略) 19号
联系人:李文龙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三、公众意见表
详见附件。
五、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对当地环境现状的意见;
2、项目建设及营运后对环境影响程度的看法;
3、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其他环保工作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将您的意见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公示单位:自贡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