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补充公告
静海区〔2023〕第023号
仁爱东道东部区域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拟征收团泊镇团泊村集体土地,2021年11月15日张贴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静海区[2021]第50号),拟征地面积26.38564公顷。现为落实集约节约用地要求,结合仁爱东道东部区域项目设计方案,拟对该项目征地面积进行核减,核减后拟征收团泊镇团泊村集体土地11.15805公顷。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相关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地面积核减后,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拟征收土地具体范围以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项目征地面积核减后,拟征收土地现状
依据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填写 |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 征收土地面积(亩) |
耕地 | 1.06453 | 15.96795 |
林地 | 0.35082 | 5.2623 |
其他农用地 | 9.65745 | 144.86175 |
未利用地 | 0.08525 | 1.27875 |
合计 | 11.15805 | 167.37075 |
三、项目征地面积核减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方式和对象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 (略)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61.5万元/公顷,计686.*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四、项目征地面积核减后,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情况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计划采取货币补偿、社会保险方式予以安置。本次征收土地社会保险安置农业人口85人,其中劳动力人口47人,参保 (略)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规定确定。实际 (略) 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五、其他事项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静海区[2021]第50号)中涉及到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