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创新发展专项服务类采购科技计划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六合区观湖郡30栋1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9日10点2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ZC-*-HRLH-C2022-0002。
1.2项目名称:创新发展专项服务类采购科技计划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85万元。
1.5最高限价:55万元。
1.6采购需求:创新发展专项服务类采购科技计划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1.7服务期:
(1)科技研发类。共计10个项目结题验收,第一批5个项目结题验收时间在2023年2月(暂定),第二批5个项目结题验收时间在2023年12月(暂定)。
(2)科技成果转化类。对2022年度到期的中期检查(5个)、结题验收项目(5个),完成时间在2023年2月(暂定);对2023年度到期的中期检查(6个)、结题验收项目(5个),完成时间在2023年12月(暂定);对2024年度到期的结题验收项目(6个),完成时间在2024年12月(暂定)。
(3)科技支撑类。对2021立项的区科技支撑类项目29项(两年期项目)进行中期评估、8项(一年期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完成时间在2023年2月(暂定);对2021立项的区科技支撑类项目29项(两年期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完成时间在2023年12月(暂定)。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2.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 (略) 六合区观湖郡30栋102。
3.3方式:
3.3.1现场获取: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2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响应文件接受开始时间:2023年01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4.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9日10点20分(北京时间)。
4.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略) 六合区观湖郡30栋102室。
五、开启:
5.1时间:2023年01月09日10点2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 (略) 六合区观湖郡30栋1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电子版标书一份,U盘;响应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档、图表等采用PDF格式或WORD格式),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2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7.3响应文件提交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7.4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7.5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7.6供应商诚信档案登记管理:
根据《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信用南京”(http://**.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时,将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并保存,并将核实结果作为评审工作的参考。
7.7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3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3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六合区科学技术局
地 址: (略) 六合区雄州南路268号
联 系 人:严科长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华瑞联合建设 (略)
地 址: (略) 六合区观湖郡30栋102
联系人:马工
电 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严科长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