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事务管理运维(态势感知安全服务及机房设备运维)竞争性磋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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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ZX* 项目名称:自然资源事务管理运维(态势感知安全服务及机房设备运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项目概述: (略) 、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相关文件要求,我局于2016年4月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主要工作是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地登记、水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和维护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档案管理以及为社会提供利用服务重大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案件的调查、核查、取证。 目前不动产登记系统平台及数据已进行整合,2017年底已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相关部门、省市县之间互联共享,并可对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公开查询。 2016年不动产启动以来的政务目标如下: 2017年5月,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略) 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4号)等规定,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可信电子证照库建设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30号),要求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内网不动产权证等存量和增量数据通过数据交换 (略) 级 (略) 政府电子签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 (略) 厅 (略) 数据管理中心。 2017年9月,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 (略) 土地整治项目移动巡查系统的通知》(浙土资办〔2017〕47号),要求建立数据库,做好历年来土地整治项目数据的整理、检查、核对和入库,需要将外网数据定期通过数据交换系统抽取到内网存储并经处 (略) 级系统。 2017年3月, (略) 自然资源厅、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 (略) 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工作的通知》 [浙土资厅函〔2017〕144号],提出实施群众和企业到政府部门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是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改革内容,其中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被列为重点突破领域。 **日, (略) 自然资源厅出台《全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源系统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做起,确保实现群众和企业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系统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一次是例外"的目标。 要求不动产登记系统、档案核心业务系统7*24小时的不间断运行,以满足其用户7*24小时实时访问的需求。如何保证核心系统在任何情况下,包括发生灾难时,安全可靠与万无一失,是目前面临的重要问题。 机房设备的日常运维和态势感知安全服务就显的尤为重要。目前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紧缺,需要依托专业的第三方企业单位提供技术支持,提供业务系统的保障能力。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或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 方式:在线获取(潜在供应商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注册后,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跳转登录或直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或短信验证码或CA方式登录),依次进入「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后在线登记、获取采购文件 )。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 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内公告的采购文件仅供社会公众查阅使用,潜在供应商只有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登记并获取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作“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日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制作并提交(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日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新昌县和悦广场写字楼14楼1402室新昌县 (略) (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日和**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①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接受采购单位的诚信管理和评价,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或浙江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②采购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在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③成交供应商中标后需要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二副)作为存档资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江滨西路588号建业大厦 项目联系人(询问)/质疑联系人: 罗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昌县 (略) 地 址:新昌县和悦广场写字楼14楼1402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韩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昌县财政局 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联系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 信息来源:县政务服务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