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 (略) /一公司/ (略) 域中小型工程项目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4-12-05 11:57:20
投标截至时间:2024-12-07 20:00:00
内容:
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区域中小型工程项目指挥部第十三批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ZTJDQHJ-XJQYZHB-#
1、项目概况(1)宜化站环形装车线内新增快速装车系统1套,并在新增环线快速装车系统与既有快速装车系统之间增加3架信号机,将既有计 (略) 划分成4 (略) 区段;(2)改造既有5道宜化站末端咽喉,既有22#道岔保留,增加出环列车至既 (略) ,拆除既有18#至20# (略) ,5道外侧既有820×40m集装箱堆场向小里程方向扩建25×40m;(3)环线内涉铁工程施工(环线 (略) 输煤廊道的2-5轴部分栈桥及装车站基础施工)2.报价要求2.1、仅接受在铁建云采(http://**)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 (略) 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12月5日12:00至2024年12月7日20:00将报价文件签字并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 (略) 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2.2、报价文件资料须包含:报价函(附件2)、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及身份证、以及满足报价包件专项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资料;
2.3、报价保证金:无;
2.4、报价有效期:120天;
2.5、未按照要求参与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函清单以物资一览表包件清单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本次询价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报价人须为增值税纳税人;
3.1.3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4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1.5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 (略) (略) ( (略) )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 (略) (略) ( (略) )禁止或 (略) 上使用的,不接受 (略) 、中国铁 (略) 集团物资 (略) 、公布限制期内禁止参选的供应商;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 (略) 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1.6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报价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报价。
3. (略) 的专项资格要求见附件1:物资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 (略) 、 (略) 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报价。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报价。
3.4本次询价物资须一包一投。
3.5本次询价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付款方式及付款比例(具体以附件3:合同条款及格式为准):4.1付款比例:无预付款,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地点交付货物并经验收合格后,凭已交付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经买方认可的验收签认结算单向买方结算货款。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所列单据后,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以此作为支付依据,支付卖方所交付物资款项至9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开通后,买方向卖方支付所交付物资款项至95%。质量保证金为5%,在质量保证期满3个月并确认交付货物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买方在30日内无息支付卖方。质量保证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
4.2付款方式:电汇。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购人:中铁 (略) (略) (略) 域中小型工程项目指挥部
地 址:新 (略) (略) (略) 百信康城果岭新天地C座601室。
商务联系人:毛宏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技术联系人:雷旭亮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中铁 (略) (略)
(略) 域中小型工程项目指挥部
2024年12月5日
附件1:物资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专业 | 包件号及名称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参数/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专项资格条件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交货条件 | 备注 |
1 | 新 (略) 专用线改扩建工程 | 信号 | 公开询价 | XH-06(成端柜) | 一次成端柜 | 室外安装 | 套 | 1 | 1.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元人民币; | 交货时间:2024年12月20日。 | 1、包装完整,包装内附货物清单;2、满足机械装卸条件;3、质量证明文件齐全。 | 配成端盒、灌封胶等 |
2 | 新 (略) 专用线改扩建工程 | 信号 | 二次成端柜 | 套 | 1 | 配成端盒、灌封胶等 | ||||||
小计 | 2 |
说明:1、本清单中的到站价格包含货物到达买方指定运达目的地的包装、运费、保险以及伴随服务的所有费用。
2、具体的供货时间和数量以买方供货通知为准,最终结算数量按照实际交付合格数量结算。
3、 (略) 物资清单的与此清单有任何不相符的地方,以此清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