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滨海小王庄风电110千伏并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滨海小王庄风电110千伏并网工程 | (略) (略) | 输电线路起于龙源小王庄升压站,途经滨海新区和静海区,止于隆青线78号塔(乾隆湖站-青静河站) | 天津宏科 (略) | (略) (略) 拟投资2561万元,建设滨海小王庄风电110千伏并网工程。新建路径全长8km(涉及滨海新区路径长6.191km、静海区路径长1.809km),其中新建双回架空线路长2×7.288km,新建单回架空线路长0.092km,新建单回电缆线路长0.62km。 |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选择导线对地高度。导线提高可降低线下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水平,同时还可显著减小线路的走廊宽度,但输电线路工程造价也会相应提高。在实际操作中应协调好环境保护与投资节约两者之间的关系。在输变电工程设计中,需根据线路经过区域的特点来确定导线对地高度,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一般会有所提高,确保线下工频电场满足环保要求; (2)合理选择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以降低线路电磁环境水平; (3)在导线制造和施工中,规范相关工艺流程,减少对导线表面的损伤,防止境保护尖端放电和起电晕,降低电磁环境影响; (4)线路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2.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从源头进行噪声控制; (2)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多台高噪声的机械设备在同一时间段使用; (3)施工联络方式采用旗帜、无线电通信等方式,禁止采用鸣笛等联络方式; (4)高噪声源机械在运转操作时,应在设备噪音声源处进行遮挡,并增加消声减振的装置,以降低设备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程度; (5)现场装卸设备机具时,应轻装慢放,不得随意乱扔发出巨响; (6)施工现场合理布局,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尽可能将施工阶段的噪声影响减至最低; (7)合理安排施工作业计划。除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当日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和建筑材料的运输。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以确保施工阶段噪声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3.临时占地保护措施 (1)施工占用的一般农田等,应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回填利用; (2)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道等现有道路,新建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宽度,以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为了使对土壤养分的影响尽可能降低,临时料场、弃土场等在施工结束后应该做好表层土的恢复措施; (4)加强施工管理,尽量采取永临结合的方式,严格限制施工作业带边界,以减少临时占地面积。 | (报告书填写) | 2023年3月17日-2023年3月23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