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市人民政府批准, (略) 市规划 (略) (略) 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略) 如下: * 、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其它: ( * ) (略) 经济开发区JK * 号地块1、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0. * 个车位/ * ㎡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1个车位/ * ㎡建筑面积;机动车出入口方向:沿规划西里街开设出入口。2、 (略) 标准:界内外住宅大寒日 (略) 时数≥2小时。3、建筑后退地界(道路红线):东:退地界线≥6.5m;南:退地界线≥ * m;西:退地界线≥6.5m;北:退地界线≥ * m。4、地下空间主要使用功能:储藏、车库、人防、设备用房等。5、地下空间水平最大投影面积: * ㎡。。6、地下空间后退地界(道路红线):东:退地界线≥3m;南:退地界线≥7m;西:退地界线≥5m;北:退地界线≥5m。( * ) (略) 经济开发区JK * 号地块1、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0.7个车位/ * ㎡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1.5个车位/ * ㎡建筑面积;机动车出入口方向:按《 (略) 市侯匠村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要求设置。2、 (略) 标准:界内外住宅大寒日 (略) 时数≥2小时。3、建筑后退地界(道路红线):东:退地界线≥9m;南:退地界线≥ * m;西:退地界线≥3m;北:退地界线≥ * m。4、地下空间主要使用功能:储藏、车库、人防、设备用房等。5、地下空间水平最大投影面积: * ㎡。6、地下空间后退地界(道路红线):东:退地界线≥6m;南:应与相邻地块联合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西:应与相邻地块联合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北:退地界线≥6m。( * ) (略) 经济开发区JK * 号地块1、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0.7个车位/ * ㎡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1.5个车位/ * ㎡建筑面积;机动车出入口方向:按《 (略) 市侯匠村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要求设置。2、 (略) 标准:界内外住宅大寒日 (略) 时数≥2小时。3、建筑后退地界(道路红线):东:详见规划条件附图;南:详见规划条件附图;西:退地界线≥ * m;北:详见规划条件附图。4、地下空间主要使用功能:储藏、车库、人防、设备用房等。5、地下空间水平最大投影面积: * 2㎡。6、地下空间后退地界(道路红线):东:应与相邻地块联合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南:应与相邻地块联合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西:退地界线≥7m;北:应与相邻地块联合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宗地编号: | JK * 号 | 宗地总面积: |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金鼎路东侧、规划西里街北侧 | 出让年限: | * 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6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 *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BA * | 现状土地条件: | 备注: | 1、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应配 (略) 、 (略) 、公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等设施。2、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求: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 8),在方案设计时,明确物业管理与服务、居 (略) 地及设施、 (略) 点、物流等便民服务设施位置及规模。3、竖向设计要求: (略) 市道路标高作为基础标高,在方案中合理确定建设范围内竖向标高。4、城市设计要求:(1)注重色彩、造型与周围环境的协调。(2) (略) 市景观的附属设施禁止沿道路设置。5、 (略) 市要求:根据《 (略) (略) 市专项规划》要求,下沉式绿地不低于 * %,渗透性铺装率不低于 * %, (略) (略) 和竖向设计,通过设置雨水收集和利用系统,形成地块内海绵设施。在方案设计中增加对于渗水铺装等低影响开发的描述,确定设施位置及规模。6、其他规划要求:(1) 根据市委市政府“晋市发[ * ] * 号”文件要求,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须达到国家、省、市有关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应按不低于 * 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2) 住宅全装修要求 (略) “晋市政办[ * ] * 号” (略) (3) 建筑物地下突出物不得超越地下建筑控制线,地上突出物不得超越地上建筑控制线。(详见规划条件附图)。(4) 严格小区商业和配套设施的用途监管,不得随意改变设施的用途和性质。具体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晋市发[ * ] * 号” (略) 。(5) 建设单位应按不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配建开发区人才房,具体设计按开发区管委会人才限价房 (略) 。(6) 建设单位应按不低于规划住宅建筑面积的5%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 * ㎡以内,其它有关要求按市政府办公厅“晋市政办函[ * ] * 号” (略) 。(7) 根据《 (略) 城市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 )》,按不小于总规划机动车停车位数 * %配建充电桩,并为 * %的机动车车位预留安装能力。建议合理 (略) 车集中充电区域,提倡非机动车停车位配置充电设施,集中充电区域应符合消防等安全管理要求,禁止设置在露天及机械式非机动车停车位上。(8) 经征得北侧、西侧相邻用地单位同意, (略) (略) 门同意后,可与北侧、西侧相邻地块联合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地下配建人防工程应符合相关人防工程建设标准和要求。(9) 在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前, (略) 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相 (略) 地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提出相 (略) 理措施,以确保工程安全。用地界线内的电力线路在工程 (略) 改线。( * ) 本规划条件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 (略) 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 宗地编号: | JK * 号 | 宗地总面积: |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市东街以南、武庄路以东 | 出让年限: | * 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 *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BA * | 现状土地条件: | 备注: | 1、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按《 (略) 市侯匠村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要求配建。2、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求:按《 (略) 市侯匠村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 8)要求,在方案设计时, (略) (略) 、 (略) 、小型 (略) 地、室 (略) 地、老年 (略) 、 (略) 点、物流、生活 (略) 区服务设施位置及规模。3、竖向设计要求: (略) 市道路标高作为基础标高,在方案中合理确定建设范围内竖向标高。4、城市设计要求:(1)注重色彩、造型与周围环境的协调。(2) (略) 市景观的附属设施禁止沿道路设置。5、 (略) 市要求:根据《 (略) (略) 市专项规划》要求,下沉式绿地不低于 * %,渗透性铺装率不低于 * %, (略) (略) 和竖向设计,通过设置雨水收集和利用系统,形成地块内海绵设施。在方案设计中增加对于渗水铺装等低影响开发的描述,确定设施位置及规模。6、其他规划要求:(1) 根据市委市政府“晋市发[ * ] * 号”文件要求,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须达到国家、省、市有关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应按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2) 住宅全装修要求 (略) “晋市政办[ * ] * 号” (略) 。(3) 建筑物地下突出物不得超越地下建筑控制线,地上突出物不得超越地上建筑控制线。(详见规划条件附图)。(4) 地块开发建设时须符合《 (略) 市侯匠村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5) (略) 区商业和配套设施的用途监管,不得随意改变设施的用途和性质。具体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晋市发[ * ] * 号” (略) 。(6) 根据《 (略) 城市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 )》,按不小于总规划机动车停车位数 * %配建充电桩,并为 * %的机动车车位预留安装能力。建议合理 (略) 车集中充电区域,提倡非机动车停车位配置充电设施,集中充电区域应符合消防等安全管理要求,禁止设置在露天及机械式非机动车停车位上。 (7) 应与南侧、西侧相邻地块联合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地下配建人防工程应符合相关人防工程建设标准和要求。(8) 在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前, (略) 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相 (略) 地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提出相 (略) 理措施,以确保工程安全。用地界线内的电力线路在工程 (略) 改线。(9) 本规划条件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 (略) 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 宗地编号: | JK * 号 | 宗地总面积: | * 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东街以北、武庄路东侧 | 出让年限: | * 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 *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0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BA * | 现状土地条件: | 备注: | 1、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按《 (略) 市侯匠村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要求配建。2、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求:按《 (略) 市侯匠村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 8)要求,在方案设计时, (略) (略) 、 (略) 、小型 (略) 地、室 (略) 地、老年 (略) 、 (略) 点、物流、生活 (略) 区服务设施位置及规模。3、竖向设计要求: (略) 市道路标高作为基础标高,在方案中合理确定建设范围内竖向标高。4、城市设计要求:(1)注重色彩、造型与周围环境的协调。(2) (略) 市景观的附属设施禁止沿道路设置。5、 (略) 市要求:根据《 (略) (略) 市专项规划》要求,下沉式绿地不低于 * %,渗透性铺装率不低于 * %, (略) (略) 和竖向设计,通过设置雨水收集和利用系统,形成地块内海绵设施。在方案设计中增加对于渗水铺装等低影响开发的描述,确定设施位置及规模。6、其他规划要求:(1) 根据市委市政府“晋市发[ * ] * 号”文件要求,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须达到国家、省、市有关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应按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2) 住宅全装修要求 (略) “晋市政办[ * ] * 号” (略) 。(3) 建筑物地下突出物不得超越地下建筑控制线,地上突出物不得超越地上建筑控制线。(详见规划条件附图)。(4) 地块开发建设时须符合《 (略) 市侯匠村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5) (略) 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的用途监管,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和性质。具体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晋市发[ * ] * 号” (略) 。计入容积率的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控制在 * 0㎡- * 0㎡。(6) 该地块内临街商业建筑在满足消防、 (略) 等要求的前提下,经与南侧、北侧相邻用地单位协商同意, (略) (略) 门同意后,可与南侧相邻地块临街商业建筑整体设计、拼接建设。(7) 应与东侧、南侧、北侧相邻地块联合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地下配建人防工程应符合相关人防工程建设标准和要求。(8) 根据《 (略) 城市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 )》,按不小于总规划机动车停车位数 * %配建充电桩,并为 * %的机动车车位预留安装能力。建议合理 (略) 车集中充电区域,提倡非机动车停车位配置充电设施,集中充电区域应符合消防等安全管理要求,禁止设置在露天及机械式非机动车停车位上。(9) 在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前, (略) 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相 (略) 地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提出相 (略) 理措施,以确保工程安全。用地界线内的电力线路在工程 (略) 改线。( * ) 本规划条件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 (略) 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近 * 年内无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等不良记录,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略) 市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晋市人防治( * )1号文件要求, (略) 人 (略) 不到位的,且未按时限完成整改要求的房地产企业禁止参与土地竞买。 *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 、 (略) 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日 至 * 日 到 (略) 市规划 (略) (略) (略)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 、 申请人可于 * 日 至 * 日 到 (略) 市规划 (略) (略)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 日 * 时 * 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日 * 时 * 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 、 (略) 活动定于 * 日 * 时 * 分 在 (略) 市规划 (略) (略) (略) 进行。 * 、 (略) 的事项: ( * )、环保有关要求 (略) 门意见,初步认为以上地块不存在疑似污染。 ( * )、竞买人资格条件 近 * 年内无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等不良记录,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略) 市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晋市人防治( * )1号文件要求, (略) 人 (略) 不到位的,且未按时限完成整改要求的房地产企业禁止参与土地竞买。 ( * )、出让条件 本宗地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 (略) (略) 门协商解决。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它设施等,由受 (略) 门协商解决。出让范围内的采空区或地质灾害由受让人负责勘探治理。 本宗地竞得人须另外负担耕地占用税、耕地占补平衡费等有关税费。 ( * )、人才房配建要求 JK * 号地块需按照规划条件要求配建人才房,具体要求如下: 1、户型面积: * m2 * * m2;销售价格:按照开发成本+不高于8% (略) 核定;配建保证金: * 万元,须于竞买土地前缴纳。 2、申请人在竞得土地后须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略) 经济技术 (略) 签订《开发建设监管协议》,并按《开发建设监管协议》 (略) 配建。 ( * )、报名与审核 * 宗地均为拍卖出让,JK * 、JK * 报名不达 * 家组织挂牌出让。 在报名申请截止时,通过竞买资格确认的申请人不少于 * 家的,以拍卖方式出让, (略) 安排;JK * 、JK * 少于 * 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并确定挂牌起始日和挂牌截止时间。具体事宜按招拍挂有关规定办理。 以上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自公告之日起,申 (略) 市规划 (略) (略) (略) 获取有关公开出让文件,提出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 提交书面申请的时间为 * 日至 * 日 * : * 。竞买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 * 日 * : * (审查资料时须提供竞买保证金到账凭证)。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 * 日 * : *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如无人申请或申请人均不具备竞买资格,不进入公开出让程序。 ( * )、土地出让金的缴纳 土地公开出让成交后,需在 * 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 * %的首付款, (略) 缴清。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已签订合同逾期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无偿收回土地。 ( * )、公开出让时间、地点及其它 拍卖出让时间、地点及 (略) 通知。 挂牌时间: * 日8: * 至 * 日 * : * ;挂牌地点: (略) 市规划 (略) (略) (略) 。进入挂牌程序后,申请人仍可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间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以资金划入指定账户为准)延长到 * 日 * : * 。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 (略) 竞价, (略) 竞价确定竞得人。 ( * )、竞买 (略) 资信证明 JK * 号地块:竞买保证金 * 万元,银行资信证明 * 万元; JK * 号地块:竞买保证金 * 万元,银行资信证明 * 万元; JK * 号地块:竞买保证金 * 万元,银行资信证明 * 万元。 ( * )、建设工期 * 年 * 、 联 (略) 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市规划 (略) (略) (略) (开发区综合服务办公楼 * 楼 * 室) 联 系 人:赵卫佳 联系电话: *** 开户单位: (略) :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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