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耒阳市大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循环经济产 (略)
建设地点: (略) 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3年1月17日-2023年2月20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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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略) 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稿)(1).pdf14.1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