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张 (略) 将于2024年12月27日10时至2025年2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 (略) 络司法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姜瑞明所有的张北县郡都商业楼1幢108、208、301、401、109、209、302、402、负1号房屋中22%的份额,建筑面积为3900.3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张房权证张字第#-1号、张房权证张字第#号,整体评估价:#元,姜瑞明所有的22%份额变卖价:#.64元;竞买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标的物所在地有限制、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满足限制、限购政策的条件要求。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河北省张 (略) 确认后方可报名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竞买要求:
1、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需先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交纳变卖价全款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2、标的物的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竞买人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交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交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交至案款结算账户。结算账户名称:张 (略) ,账号:#6969;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张北县支行,行号: #,以到账时间为准。
3、竞买人应亲自参加竞买,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会开始前经河北省张 (略) 确认,代理人方能参加竞买。
联合竞买的,须经河北省张 (略) 确认后, (略) 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四、特别说明:
1、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情况。
竞买人在完成报名手续后,即视为对变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2、对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26日前与河北省张 (略) 联系确认。
3、标的物实际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变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4、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在本次拍卖之前因标的物交易而欠缴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相应主体应承担的税费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有关税费承担的具体情况请自行咨询税务机关。
5、标的物在变卖成交后, (略) (河北省张 (略) )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五、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26日在标的物的现场进行展示。
河北省张 (略) :#
法院监督电话:#
张 北 县 人 民 法 院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