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永泰县葛岭镇葛岭村民委员会于2024年4月委托福建 (略) 对项目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地块不需要进行下一步的详细采样调查工作,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葛岭村乡村振兴综合服务场所地块位于葛岭镇葛岭村,地块面积3153m2,中心经纬度为:E:119.#,N:25.#。调查地块北至大千方广温泉民宿;东至葛岭村住宅;南至 (略) ;西至福州欧乐堡水上乐园停车场。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调查地块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确认场地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选择调查地块及周边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根据现场调查、人员访谈、历史卫星图斑和现场快筛等,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等标准,分析现场踏勘、访谈、快筛的结果并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综上分析,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规定,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调查地块可作为葛岭村乡村振兴综合服务场所地块位进行开发,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永泰县葛岭镇葛岭村民委员会
通讯地址: (略) 永泰县葛岭镇葛岭村新街26号
联系人:王兆兴 电话:#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 (略)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 (略) 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 (略) 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赵进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