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灰古镇低速(三轮、四轮)
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全镇广大人民、各村委会、镇直相关单位:
现将《灰古镇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5月26日上午下班前将反馈意见,以电子稿或电话的形式发给党政办。
邮箱号:*@*26.com。
联系人:王辉0557- *
附件:《灰古镇“第3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灰古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6日
灰古镇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
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镇道路交通安全防控能力,坚决遏制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以下简称“低速电动车”)伤亡交通事故,根据区交安联办《关于印发〈全区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区交安联办〔2023〕1号)文件要求,灰古镇决定即日起至年底,在全镇开展低速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行动,强化销售、改装等源头监管,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大路面管控力度,进一步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伤亡交通事故,实现低速电动车伤亡交通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明显下降,杜绝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较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组织领导
成立灰古镇低速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谢欣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韩四镇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违法行为
1.生产和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非标低速电动车;
2.非法改装、组装、拼装低速电动车;
3.低速电动车违法载人、接送学生、违规载货及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道路
镇街道及村村通道路。
(三)重点时段
上放学时段,赶集及农民工上下班时段。
四、工作步骤及主要措施
(一)组织宣传阶段(2023年4月21日至5月底)
1.成立组织
灰古镇成立低速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具体成员单位,细化具体实施方案,组织调度整治工作。
2.宣传发动
(1)协调文广站,广泛宣传集中整治低速电动车整治行动,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使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2)制作散发《致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销售商的一封信》。加大对生产企业、销售商的宣传力度,宣讲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让销售者熟知。
(3)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师生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深入中小学校、幼儿园上交通安全课、协助发放《致中小学生的一封信》、摆放宣传展板等形式,教育中小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使用、不乘坐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低速电动车,采取“小手拉大手”,发动学生对家长进行宣传、引导,争取广大家长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6月1日起,长期坚持)
1.市场监督所结合前期摸底排查情况,对非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低速电动车的经营户依据职责进行检查,并依法查处。
2.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非法从事营运的低速电动车依法查处。
3.对违法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低速电动车的经营户依法查处。
4.配合公安机关对违反通行规定通行的低速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5.配合公安机关对整治过程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巩固提高阶段(长期)
对前期集中治理成效进行总结巩固,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常态管理模式。
五、职责分工
(一)宣传部门:负责大力宣传整治低速电动车活动的重要意义、法律依据,在全镇上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宣传低速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危害性、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消费者维权知识,引导教育群众及经营户主动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不销售;协调组织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二)信访部门:制定信访工作预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排查信访隐患,做好上访人员的劝解、疏散、带回工作;对以缠访、闹访和各种危害公共安全以及扰乱机关正常办公和信访秩序的上访人员和幕后指挥策划人员,信访部门要积极配合派出所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处理。
(三)教育部门:负责宣传教育引导在校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低速电动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接送孩子车辆的摸排工作;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倡导学生家长不驾驶低速电动车,配合做好集中整治工作。
(四)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取缔非法销售低速电动车违法行为;对非法销售行为依法查处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五)公安部门:印发《致中小学生的一封信》等宣传单;充分发挥广播、微信等作用开展全方位宣传工作,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使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做好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低速电动车统一行动,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制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维护社会稳定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督促快递、环卫等涉及民生车辆的行业主管部门限期淘汰非标低速电动车,更新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
(六)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加大对销售商户的“门前三包”管理力度,依法查处违法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行为;参加低速电动车集中整治行动,加强日常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整体推进。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加强分类指导,强化政策服务,做好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履行“任务分工”的基础上,明确包保责任。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针对整治工作各个阶段的不同特点,精心策划并组织实施,赢得社会理解;要突出重点,把握节点,全方位、高密度跟踪宣传整治工作的进程和效果,营造良好氛围。
(三)科学运作,确保稳定。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整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在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同时,对有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对拒绝、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扰乱公共秩序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四)加强督导,严格检查。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责任制度,镇将组织专班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工作敷衍了事、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灰古镇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灰古镇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专项治理
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谢欣欣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韩四镇 党委副书记
成 员:李 刚 党委委员、副镇长
宋兴宝 纪委书记
张莉莉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董大伟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韩 非 三级主任科员
梁 咏 派出所所长
李春雷 中心校校长
张安俭 住建所所长
马 冶 市监所所长
李守峰 文广站站长
秦 闯 交管站站长
王 辉 八张村党委支书记
朱 超 灰古村党总支书记
陈 勇 碾盘村党总支书记
康 莉 付湖村党总支副书记
张敬敬 秦圩村党总支书记
周茂金 李桥村党总支书记
夏皓月 曹庙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韩四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低速电动车专项治理全面工作。
埇桥区灰古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