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武侯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成都武侯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作如下答疑,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问题1: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行业规范管理的通知》(成住建规【2023】14)精神,从行业健康发展角度规范监理行业取费标准,对低于成本评审的标准给予指引:"依据标准监理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设置一定比例,按招标控制价执行的不低于80%,按算术平均数执行的不低于90%,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低于该比例计算值的投标人报价不纳入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的计算”。??贵单位在“成都武侯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监理费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标准为:(1)投标人的监理费投标价与监理费招标控制价的比值(比值=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或等于 50%;(2)投标人的监理费投标价与所有有效投标人(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详细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的投标价算术平均值的比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或等于40%。??如此设置,并未遵照行业主管部门稳定监理取费的核心思想,变相降低了低于成本的评判标准,请招标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调整。
答: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行业规范管理的通知》(成住建规【2023】14号)中所对应条款为对评标基准值的要求,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成都武侯资本 (略)
2024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