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0〕1号)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0〕55号)的规定,设施农业用地需按要求进行备案,并在设施农用地监管系统中上图入库。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我市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并上图入库17宗,总面积7.6396公顷,耕地面积0.3284公顷,均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28号)有关文件的要求, (略)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信息(详见附件)在网站予以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