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南陵县G205许镇集镇交通枢纽节点工程勘察设计
2.标段名称;南陵县G205许镇集镇交通枢纽节点工程勘察设计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中“(1)具有公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公路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现修改为“(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 主要人员 其他人员任职资格与业绩“(2)除项目负责人外,中标后拟配备的项目组其他人员具有2个公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现修改为“(2)除项目负责人外,中标后拟配备的项目组其他人员具有2个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4.招标人:南陵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南陵县交通运输局大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张舒沁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芜湖硕泰 (略)
地址: (略) 湾沚区湾沚镇华地江城府19幢2303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罗涛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