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 (略) 城区道路维护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3 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DCGL-G2023-0007;
2、项目名称:20 (略) 城区道路维护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000万元,共两个标段,500万元/标段;
5、招标控制价:A标段:54181.87元,B标段:54181.87元
6、采购需求:项 (略) ,进行2023年城区道路维护工程建设,道路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人行道、 (略) 政设施进行维护,工程标段划分暂定A标段包括扬子路以北,环城北路以南,新民路以东,扬中大道以西;B标段包括扬子路以南,滨江大道以北,新民路以东,扬中大道以西。施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少量调整,具体施工地段以采购人工作量交界单为准。
7、服务期限: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三个月,每月提供一份);事业单位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D.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响应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E.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投标响应文件第8条);
F.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G.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社会保险费证明);
H.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结束前“‘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
注:①按扬财购〔2022〕17号《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C至第G项,投标人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②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业采购的项目;
②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证书证明材料及投标人为其交纳的近六个月(2022年9月-2023年2月)的社保证明);
(4)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三、其他要求:
1、本工程最终结算单价不以中标价为准,按项目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的下浮幅度同比例下浮,最终单项结算单价=招标控制单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最终结算价=最终单项结算单价*实际工程量。
2、市政维护项目的特殊性, (略) 以外的企业中标后一个月内 (略) 并有固定办公地点,如在中标后一 (略) 的设立,则视为放弃该中标, (略) 签定合并重新选定中标人。
3、本次招标共二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对二个标段报名及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按照标段顺序进行评审,先评审A标段,后评审B标段,如果投标人在A标段评审中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可继续参加B标段评审的评分,若已为A标段中标候选人则不作为B段评审的中标候选人。评标顺序为中标顺序,每个标段由评标委员会推选三家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的为标段中标候选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登录http://**或进入扬中政府采购网(http://**)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
(3)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 月29日17:30。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
投标人需办理CA锁,“ 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 (略) 通用。客户端工具及供应商操作手册扬中政府采购网(http://**)首页“资料下载”--下载《 (略)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
3、招标文件(后缀名为“. 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扬中政府采购网(http://**)首页“资料下载”--点击进入《 (略)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4、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各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的下载,逾期可能会造成招标文件无法下载以及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的情形,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5、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6、售价:免费
四、投标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首次投标响应文件时间:
(1)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3月30日14:00;
(2)线下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3月30日13:30—14:00(北京时间)。
2、提交首次投标响应文件地点:
(1)线上地点:将后缀名为“.kedt”的投标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 --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具体详见《 (略) 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线下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子中路168号,标室安排查看一楼显示屏)。
①邮寄递交地点: (略) (略) 中电大道298号江苏东程建设 (略)
②接收人:刘静;
③联系方式:*;
④邮寄递交投标响应文件,邮寄件须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响应文件须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的寄件速度并自行承担邮寄件损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
⑤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带来的各种不可预见的风险,投标人代表须在开标当日保持通讯畅通。
3、首次投标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14:00,在截止时间后送达及上传至“苏采云”系统的投标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4、首次投标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3月30日14:00。
5、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开标大厅”或扬中政府采购网(http://**)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6、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
7、不见面交易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开标大厅”或扬中政府采购网(http://**)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
(3)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之间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
(5)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8、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双轨制,即投标人投标文件除了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外,还需提供与线上内容一致的纸质文件,如出现线上与线下内容不一致的,以线上电子文件文档为准。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应当一致,若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响应文件之间内容不同的,以正本为准。
(3)本公司不接受不按要求密封、未盖公章、份数不够的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4)响应文件正、副本均不退还。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关注原公告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勘察: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
(2)现场踏勘期间,投标人承担自身的费用、责任和风险。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采购人均不负责。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具体表述详见文件)。
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所有与投标保证金有关的条款均不作要求。
4、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向招标人提交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退还按相关规定,不计利息),中标人中标后30日内无故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审计验收后退还。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政园林工程处
地址: (略) 金苇西路168号
联系人:季茂晴
电话:0511-*
2、采购代理信息
名称:江苏东程建设 (略)
地址: (略) 中电大道298号
项目联系人:刘静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静
电话:*
江苏东程建设 (略)
二0二三年三月九日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docx
项目概况: 20 (略) 城区道路维护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3 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DCGL-G2023-0007;
2、项目名称:20 (略) 城区道路维护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000万元,共两个标段,500万元/标段;
5、招标控制价:A标段:54181.87元,B标段:54181.87元
6、采购需求:项 (略) ,进行2023年城区道路维护工程建设,道路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人行道、 (略) 政设施进行维护,工程标段划分暂定A标段包括扬子路以北,环城北路以南,新民路以东,扬中大道以西;B标段包括扬子路以南,滨江大道以北,新民路以东,扬中大道以西。施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少量调整,具体施工地段以采购人工作量交界单为准。
7、服务期限: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三个月,每月提供一份);事业单位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D.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响应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E.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投标响应文件第8条);
F.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G.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社会保险费证明);
H.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结束前“‘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
注:①按扬财购〔2022〕17号《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C至第G项,投标人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②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业采购的项目;
②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证书证明材料及投标人为其交纳的近六个月(2022年9月-2023年2月)的社保证明);
(4)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三、其他要求:
1、本工程最终结算单价不以中标价为准,按项目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的下浮幅度同比例下浮,最终单项结算单价=招标控制单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最终结算价=最终单项结算单价*实际工程量。
2、市政维护项目的特殊性, (略) 以外的企业中标后一个月内 (略) 并有固定办公地点,如在中标后一 (略) 的设立,则视为放弃该中标, (略) 签定合并重新选定中标人。
3、本次招标共二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对二个标段报名及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按照标段顺序进行评审,先评审A标段,后评审B标段,如果投标人在A标段评审中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可继续参加B标段评审的评分,若已为A标段中标候选人则不作为B段评审的中标候选人。评标顺序为中标顺序,每个标段由评标委员会推选三家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的为标段中标候选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登录http://**或进入扬中政府采购网(http://**)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
(3)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 月29日17:30。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
投标人需办理CA锁,“ 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 (略) 通用。客户端工具及供应商操作手册扬中政府采购网(http://**)首页“资料下载”--下载《 (略)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
3、招标文件(后缀名为“. 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扬中政府采购网(http://**)首页“资料下载”--点击进入《 (略)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4、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各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的下载,逾期可能会造成招标文件无法下载以及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的情形,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5、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6、售价:免费
四、投标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首次投标响应文件时间:
(1)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3月30日14:00;
(2)线下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3月30日13:30—14:00(北京时间)。
2、提交首次投标响应文件地点:
(1)线上地点:将后缀名为“.kedt”的投标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 --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具体详见《 (略) 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线下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子中路168号,标室安排查看一楼显示屏)。
①邮寄递交地点: (略) (略) 中电大道298号江苏东程建设 (略)
②接收人:刘静;
③联系方式:*;
④邮寄递交投标响应文件,邮寄件须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响应文件须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的寄件速度并自行承担邮寄件损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
⑤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带来的各种不可预见的风险,投标人代表须在开标当日保持通讯畅通。
3、首次投标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14:00,在截止时间后送达及上传至“苏采云”系统的投标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4、首次投标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3月30日14:00。
5、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开标大厅”或扬中政府采购网(http://**)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6、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
7、不见面交易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开标大厅”或扬中政府采购网(http://**)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
(3)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之间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
(5)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8、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双轨制,即投标人投标文件除了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外,还需提供与线上内容一致的纸质文件,如出现线上与线下内容不一致的,以线上电子文件文档为准。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应当一致,若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响应文件之间内容不同的,以正本为准。
(3)本公司不接受不按要求密封、未盖公章、份数不够的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4)响应文件正、副本均不退还。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关注原公告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勘察: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
(2)现场踏勘期间,投标人承担自身的费用、责任和风险。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采购人均不负责。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具体表述详见文件)。
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所有与投标保证金有关的条款均不作要求。
4、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向招标人提交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退还按相关规定,不计利息),中标人中标后30日内无故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审计验收后退还。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政园林工程处
地址: (略) 金苇西路168号
联系人:季茂晴
电话:0511-*
2、采购代理信息
名称:江苏东程建设 (略)
地址: (略) 中电大道298号
项目联系人:刘静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静
电话:*
江苏东程建设 (略)
二0二三年三月九日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docx
20 (略) 城区道路维护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DCGL-G2023-0007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 (略) 城区道路维护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3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2、更正内容:
(1)合同条款中第四条、履约保证金修改为:“1、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向招标人提交政府采购合同金额(项目总价)的5%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退还按相关规定,不计利息),中标人中标后30日内无故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审计验收后15日内退还至中标人账户(免息)。如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使用方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给*方。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2)合同条款中第五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的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方向*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支付金额为 万元。余款在工程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一次性支付给*方。"修改为:“签订合同后,*方向*方支付合同单价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支付金额为 万元。工程款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末支付承包方已完成工程量结算数的70%,余款在工程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一次性支付给*方。”
3、更正日期:2023年3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事项保持不变。本通知是招标文件JSZC-*-DCGL-G2023-0007的补充,招标文件中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政园林工程处
地址: (略) 金苇西路168号
联系人:季茂晴
电话:0511-*
2、采购代理信息
名称:江苏东程建设 (略)
地址: (略) 中电大道298号
项目联系人:刘静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静
电话:*
江苏东程建设 (略)
二0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20 (略) 城区道路维护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DCGL-G2023-0007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 (略) 城区道路维护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3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2、更正内容:
(1)合同条款中第四条、履约保证金修改为:“1、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向招标人提交政府采购合同金额(项目总价)的5%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退还按相关规定,不计利息),中标人中标后30日内无故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审计验收后15日内退还至中标人账户(免息)。如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使用方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给*方。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2)合同条款中第五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的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方向*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支付金额为 万元。余款在工程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一次性支付给*方。"修改为:“签订合同后,*方向*方支付合同单价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支付金额为 万元。工程款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末支付承包方已完成工程量结算数的70%,余款在工程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一次性支付给*方。”
3、更正日期:2023年3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事项保持不变。本通知是招标文件JSZC-*-DCGL-G2023-0007的补充,招标文件中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政园林工程处
地址: (略) 金苇西路168号
联系人:季茂晴
电话:0511-*
2、采购代理信息
名称:江苏东程建设 (略)
地址: (略) 中电大道298号
项目联系人:刘静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静
电话:*
江苏东程建设 (略)
二0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20 (略) 城区道路维护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DCGL-G2023-0007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 (略) 城区道路维护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3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2、更正内容:
(1)合同条款中第四条、履约保证金修改为:“1、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向招标人提交政府采购合同金额(项目总价)的5%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退还按相关规定,不计利息),中标人中标后30日内无故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审计验收后15日内退还至中标人账户(免息)。如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使用方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给*方。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2)合同条款中第五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的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方向*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支付金额为 万元。余款在工程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一次性支付给*方。"修改为:“签订合同后,*方向*方支付合同单价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支付金额为 万元。工程款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末支付承包方已完成工程量结算数的70%,余款在工程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一次性支付给*方。”
3、更正日期:2023年3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事项保持不变。本通知是招标文件JSZC-*-DCGL-G2023-0007的补充,招标文件中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政园林工程处
地址: (略) 金苇西路168号
联系人:季茂晴
电话:0511-*
2、采购代理信息
名称:江苏东程建设 (略)
地址: (略) 中电大道298号
项目联系人:刘静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静
电话:*
江苏东程建设 (略)
二0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