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略) 交通职业学校宿舍楼项 (略) 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 (略) 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证(项目证号:2401-*-04-01-*)批准建设,项目 (略) 交通职业学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 (略) 交通职业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璧 (略) 329 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次建设的 (略) 交通职业学校学生宿舍楼。该工 (略) 璧山区,主要结构体系为框架结构,最大建筑层数(地上/地下):6F/-1F,最大建筑高度( 地上/地下 )22.95m/4.5m,总建筑面积 8482.98 ㎡,其中地上/地下8028.94/454.04㎡。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元
2.4 招标范围:EPC总承包工程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直至交付使用。其中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施工阶段的所有施工图范围内的采购施工安装、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具体范围为:
(1)施工图设计: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配合办理施工图审查相关手续、施工阶段(含施工阶段的二次深化设计)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材料与设备采购:包括但不局限于本项目全部设备及物资的采购,即建筑材料、设施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及相关人员培训。
(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空调工程、暖通工程、编制施工阶段BIM模型、景观园林绿化、消防工程、电梯工程、人防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建筑智能化工程、室外工程( (略) 、室 (略) 、室外绿化、室外照明)、 (略) 、水、电、气、通讯、弱电等工作。
(4)工程总承包管理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本工程达到“交钥匙”正常使用状态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前,各阶段当具备的各项基本建设手续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报建、审批、审查、审核、核准、备案、证照办理等)。协调配合招标人进行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工作。
(5)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如有)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2.1业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 2021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
注:提供的设计业绩如为工程总承包(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
3.1.2.2业绩类型要求:只须符合下列(1)、(2)情形之一
(1)1个工程总承包业绩;
(2)具有1个设计业绩、1个施工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业绩;
3.1.2.3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公共建筑
若同时设置了工程造价和工程规模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即负责施工的单位不得超过 1 家,负责设计的单位不得超过 1 家;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资质应满足设计资质要求;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
(5)除了联合体协议书、招标文件中特别明确需要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签字、盖章的资料外,其他文件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规定签名或盖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人章。
招标人: | (略) 交通职业学校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 (略)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傅仕杰 | 联系人: | 王因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