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黎平县2024年 (略) 社区工作者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我县 (略) 社区工作者体检复检、补检结果进行公示。
一、体检结果公示
(一)体检结果:具体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
二、体检结果公示为“复检合格”“补检合格”的考生,自公示之日起3天内将个人档案(含党员档案)提至黎平县人力资源和 (略) 309办公室(注:学籍档案存放在黎 (略) 的考生档案由黎平县 (略) 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提取,此类考生无需提档案)。同时保持电话畅通,考察组将于近期到考生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公安派出所及工作单位开展政审考察。
三、如在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掌握确凿证据者,请书面在公示期内予以举报。
举报电话:0855-#(黎平县纪委监委)
联系电话:0855-#(黎平县 (略) 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黎平县2024年 (略) 社区工作者体检复检补检结果公示表.pdf
黎平县 (略) 社区工作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